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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险缴费基数分为五档 4月21日起可缴纳

  • 2008-04-19   记者 赖柳生 通讯员 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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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获悉,根据近日广西已公布的2007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1898元的实际,我市出台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上述人员可在2008年12月31日前,以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1898元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200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今年应缴纳4380元。
    若参保人员按21898元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380元确有困难的,可以由其本人自愿申请按21898元的90%、80%、70%、60%这4个标准,任选一个档次确定缴费基数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4个档次全年所需缴纳的费用分别为3942元、3504元、3066元、2628元。
    据了解,参保人员从4月21日起,可在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交通银行或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2008年度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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