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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下阶段城镇人口违法生育专项工作

  • 2008-04-16   记者 曾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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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城镇人口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已进入调查摸底阶段,但是效果不尽如人意。为此4月11日召开的全市城镇人口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提出4点要求:一是突出重点,继续抓好摸底调查工作,争取对区域重点对象的排查有所突破;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四是实行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
    自去年12月以来,柳州市各县区组织乡镇、街道、社区以及各单位采取自查和集中力量清查的方式,重点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等对象违法生育落实处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截至3月25日止,柳州市组织了6029人入户排查,排查违法生育案件590件,其中,2000年以来立案未结案件563件,专项治理期间立案27件(群众举报6件、当事人主动报告2件,人口计生部门自查17件),处理违法生育对象143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5人,开除1人;普通职工9人,开除4人,受纪律处分4人;城镇流动人口5人;城镇居民124人。不过,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调查取证难等问题。
    会上,市领导文和群就深入开展城镇人口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意见时说,各部门要努力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继续加强宣传力度;明确责任,认真排查;落实监督举报制度;建章立制,加强制约;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四城区要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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