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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等近期不得调价

  • 2008-01-15   记者 廖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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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近春节,粮、油、肉、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价格问题再度成为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1月14日,在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上,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受温家宝总理的委托作重要指示:为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政府将采取一系列临时价格干预政策。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提价需申报;同样,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
    这次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的范围主要是:成品粮及其制品、成品油及其制品、奶类、蛋类、燃油等。同时要求,要稳定政府定价和指导价。近期,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不得调整,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得提高,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化肥价格也要保持稳定,确需调整的,须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自治区代主席马飚出席了在广西分会场的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李金早要求全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部署,认真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推出我区重点商品的临时价格,保证市场繁荣稳定,维持市场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监测预警工作。关心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要严厉打击少数企业串通涨价、囤积居奇、故意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推动物价上涨的行为。
    我市有关部门领导在柳州分会场收看收听了这次电视电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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