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侯林,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贵州、武汉等地工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国家工商总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分三组对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流通领域内的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是否已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等。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江建伟,以及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陪同了检查。
“这口香糖是从什么地方进货的?生产日期是多少?”在解放南路一家小食品店,检查组一位负责人问该店的房老板,房老板立即掀开《商品进货台账登记本》,不到一分钟就找到了口香糖的“家底”。检查组对市工商局自制《商品进货台账登记本》很感兴趣,认为内容全面,详细规范,可作为全国工商部门的蓝本。
“面包厂家有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有!”广场路一家食品杂货店的陈老板说,该店已基本建立了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生产厂家不提供这些证件,他是不会进货的,以对消费者负责。在解放北路一家大型超市,检查组随机抽查了一组食品,看是否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QS标志),是否有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结果让检查组满意。
基层工商所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得如何?箭盘工商所的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做到了“四个结合”:整治重点区域与“一会两站”(即市消费者协会鱼峰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建设相结合;整治重点单位与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相结合;整治重点行业与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治重点商品与规范执法行为相结合。检查组认为这值得全国各基层所借鉴。
图为检查组正在检查小食品杂货店商品的进货台账登记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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