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鱼峰区扫黑除恶工作基本情况
在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中,鱼峰区委、区政府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工作责任,注重相关措施的落实,踏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打击成效明显。坚持抓捕涉黑涉恶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今年以来,公安鱼峰分局共立涉恶案件33件,破获涉恶团伙10个123人,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涉恶案件9件61人、涉恶团伙1个15人;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批捕(含部分逮捕)公安机关以涉恶案件提捕的案件11件72人,已批准逮捕9件51人,经审查认定涉恶案件4件25人、涉“伞”案件4件4人;区人民法院受理涉恶案件3件20人,涉“伞”案件5件5人,共审结2件8人;坚决“打财断血”,共冻结资金219万余元,查封不动产6处、汽车5辆。
(二)认真开展重点地区整治。对征地拆迁、建筑工程、矿产资源、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三个一遍”排查专项行动,累计排查41.7万余人次,收到涉黑涉恶涉乱有效线索89条,严格落实核查工作反馈责任,提高线索核查质效和举报人满意度。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主管部门和村“两委”及其工作人员,重点聚焦和查处三大方面10个问题,逐案过筛2017年以来办结的240件违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区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保护伞”案件18件,办结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涉案金额50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
(三)注重重点案件办理。建立重点案件绿色通道,实施“公检法三长案件质量评审”机制,对重点案件快侦快诉快判,先后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分析会、联席会等会议11次,依法查处水南村三产用地渣土违法倾倒案(以下简称“水南村渣土案”)、李某某恶势力团伙案等重点案件。坚持深挖彻查,在水南村渣土案件中对区执法局立案5人、征地拆迁办立案5人、对2人作批评教育处理。坚持“一案一整治”,建立办案机关不同环节发现涉及行业监管和治理存在的风险隐患反馈机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检察建议和公安提示函等,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四)解决重点问题。针对基层组织建设问题,依法罢免水南村渣土案中涉案的村监委会主任和三个村民代表,对村(社区)“两委”280余名干部资格开展联审“回头看”,确保存在问题的干部全部排除在外。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采砂问题,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白沙镇和公安柳北分局等单位召开协调会,采取异地用警的方式,进行专项打击,查封一批违法生产用具,扣留非法采砂船只17艘,有效遏制非法采砂行为。针对里雍镇山林土地纠纷问题,区委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前往一线调研,以全国扫黑办转办的龙团村黑恶势力侵占山林线索为突破口,成立专案组,以破解关键案件,瓦解其他案件的方式,为脱贫攻坚扫黑除恶障碍。
二、存在的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仍存在个别单位和个人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统一不够的问题。水南村土地问题,反映出个别职能部门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效果不好,个别单位主要领导还没有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工作不主动,存在失职失责失察的问题。
(二)宣传发动不彻底。扫黑除恶宣传氛围整体上还不够浓厚,口号标语、广告宣传面还不够广,群众的知晓率、理解率还不够高。特别是两镇的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还有较大提升的空间,氛围还需进一步加强。不少单位对宣传工作的持续开展不重视,出现了横幅损毁、墙报脱落以及被覆盖的情况,宣传工作停滞,逐步被其他工作替代。
(三)深挖彻查成绩不理想。目前,已破获的涉恶案件已进入起诉审判环节,但涉黑涉恶案件“两个清零”还没有到位,“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力度和深度还不够,经统计,冻结涉案资金219万余元,查封不动产6处、汽车5辆,其中水南村涉恶案件冻结资产66万余元,数额较少。
(四)综合治理有薄弱环节。重点行业监管薄弱,对非法采砂、黄赌毒等行业乱点执法打击不够到位,对两镇山林土地纠纷监管不及时,联动打击、齐抓共管的合力尚未形成。两镇划归我区后,城乡综合治理、维稳等工作难度加大,部分纠纷时间跨度长,又涉及行政区的划转,越往后矛盾解决难度越大。
(五)基层组织要加强。从目前收到的线索和案件推动情况来看,不同程度的反映出不少基层组织在扫黑除恶中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工作推动不均衡、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等现象在一定范围内还客观存在,甚至出现村“两委”干部参与涉恶犯罪的问题。水南村案件中,该村监委会主任和三个村民代表因参与了该起犯罪被抓获,反映出当前基层组织建设急需加强。
三、对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的建议
(一)提升思想意识。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组织开展层层谈话活动和专题学习,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再学习、再对表,推动思想认识再深化、部署措施再加强。
(二)加强宣传引导。一要加强舆论引导,重点是扫黑除恶宣传进农村、进家庭。二要加强法制宣传,结合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查处工作,通过公开审判、法官说法、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推进专项斗争的过程成为向全民普法的过程。
(三)进一步深挖彻查。一是按照“线索必查、核查必准、查实必究”原则,对已有线索进行再深挖。二是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加强对黑恶犯罪新趋势新动向的分析研判,及时调整完善斗争策略,提高对新型黑恶势力犯罪的发现打击能力,推动专项斗争从网下向网上拓展。三是对农村的山林土地纠纷家族势力涉黑涉恶问题要进一步深挖彻查。
(四)加强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建立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打”、“防”、“控”新机制。加强对鱼峰公园、江滨公园、太平西街等处的黄赌毒地下六合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综合治理。
(五)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村“两委”干部培训,推动基层干部队伍素质提升,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载体,增强集体经济发展实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扫黑除恶的坚强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