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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社情民意2019年第一期

  • 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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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三江县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县城标志性建筑消防设施的建议

 

三江是广西唯一的侗族自治县,拥有风雨桥228座、鼓楼197 座,被誉为“楼桥之乡”。其中程阳永济桥、岜团桥、马胖鼓楼、和里三王宫先后被国务院授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是三江侗族人民智慧的结晶。随着时代的发展,三江县城相继建成了三江鼓楼、侗乡鸟巢、三江风雨桥等一批木构建筑,这些极具民族特色的木构建筑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同时也成为县城的标志性建筑。为把我县国保单位及县城标志性建筑保护好、传承好,确保消防安全,在此建议:

(一)建立保障机制

一是成立文物、县城标志性建筑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负有管理责任的文物、住建、消防、乡镇、村屯等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定期分析研究文物、县城标志性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完善文物、县城标志性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灭火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有针对性的训练和演练。二是建立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伍,确定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县人民政府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结合实际为专职或者义务消防队伍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加强日常管理

建议文物等主管部门在每个国保单位、县城标志性建筑安排1-3名协管员,对国保单位、县城标志性建筑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巡查检查内容: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建筑物是否有地质灾害隐患,基础是否下沉,主体结构及楼板是否有断裂腐烂影响建筑主体安全,盖瓦是否有被掀翻掉落,建筑物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是否有损坏等。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

(三)提升物防技防能力

一是对国保单位及县城标志性建筑应根据防火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消防车通道,对于消防车无法到达的缺水的建筑,应当设置消防给水管道或消防水池,增设室外、室内消火栓,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水枪、水带、手抬机动泵等灭火器材。二是结合国保单位及县城标志性建筑性质、建筑面积等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建筑结构的完整性和建筑艺术风格的情况下,在一些重点建筑内部,有针对性地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电气线路监控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等,从技术上提升防范能力。三是加强雷击的预防,国保单位及县城标志性建筑均应设有防雷设施,并定期进行维修,预防雷击引发火灾。

(四)整治周边环境

国保单位均划有保护范围及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建或搭建(构)筑物。除三王宫外,其他三处国保单位保护范围内均有不同程度的违章建筑出现,特别是一些使用明火的临时摊位,严重威胁国保单位的安全,建议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五)开展消防宣传

消防、文物等相应管理部门应当经常性组织开展消防培训,掌握防火技能,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多途径、多形式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在醒目位置设立消防安全标识,张挂消防安全图标,增强公众防火安全意识;在重要活动、重点节假日,结合实际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江县政协教科卫体委

关于三江县路灯建设融入侗族文化元素

建议

   

三江侗族自治县作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城市建设应该融入侗民族文化元素。但就目前来看,三江县城作为大侗寨核心区,除了鼓楼、风雨桥、候车亭、鸟巢能体现侗族文化特点外,其它城建均未融入侗族文化元素,极大地影响我县旅游业发展和吸引力。

目前,我县路灯设计非常单调,且灯光偏向冷色调,与我们侗族民族文化不融合、不协调。在此建议:

一、县城主干道、三江南站至县城、三江北站至县城等进入县城路段的各个沿线路灯应该统一设计、统一规格。

二、所有路灯建设设计装饰都融入侗族文化元素,(比如:芦笙、侗笛、风雨桥、鼓楼、茶壶、茶具等形状)使之与县城大侗寨的景观完美结合。

三、灯光均为黄色暖色调,以展现侗族人民的热情好客。

 

           三江县政协委员:罗如芹

 

关于尽快绿化三江鼓楼地质灾害防治点的建议

 

三江鼓楼和月亮街是我县的一块招牌,蜚声中外,是外地游客到三江必到的地方。2018年因雨水造成了鼓楼下面月亮街边的的边坡塌方,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我县积极开展月亮街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开展防治。至20192月,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本完成,原来的吊檐也正在重装。但是作为地质灾害防治主体巨大的水泥栏却一览无余的呈现在游客眼前,与优美的鼓楼和月亮街格格不入,严重影响了我县的旅游形象。

为尽快恢复鼓楼、月亮街的和谐景观,建议尽快种植一些矮小、常绿的花草树木,现在正是种植树木的好季节,希望能够尽快实施,恢复县城的美景。

                        

                                        三江县政协常委: 韦祖胜

关于恢复三江侗族艺术团的建议

 

三江艺术团成立于1958年,多年来承担着全县文化传播及文艺下乡惠民工作,20129月,经三江县常委会议决定,撤销三江县侗族艺术团。连人带编划入非遗中心,工作职能也相应作出转变。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为主。

为更好的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助推脱贫攻坚。2015-2017年,县文体新广局开展送戏下乡惠民活动500多场次。开展广场大型文艺演出40多场次,极大的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但是,由于艺术团的撤销,演出活动只能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或者聘请文艺小分队承担,无固定演职人员,费用高不专业,质量达不到要求。                              

另一方面,近年来,中央扶持基层文艺非遗传承经费不断增加。如:侗戏经费,每年必须新排一台侗戏,我县因没有艺术团,只能临时聘请业余爱好者采编及演出,往往是巡演完后就无法传承,在质量和侗族文化传承上存在很大的问题,在此建议:                                              

一、恢复三江县侗族艺术团。会更好地传承和宣传侗族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打造文化精品。

二、批准固定的管理编制。如艺术团能恢复,建议编制部门批准相应的管理编制。编制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财政余额事业编(管理人员)。一部分为定岗不定人的临时编制(演职人员)。有利于演职人员的更新及补充新鲜血液。

三、建立完善的管理模式。艺术团是特殊群体,具有工作年龄的局限性,没有铁饭碗,需要业务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及严格的考核体系,让艺术团发挥最大能效。

 

                                          三江县政协常委:胡爱琼

 

关于处缔电影公司周边临时成衣摊点的建议

 

三江县电影公司的电影院早在20年前已经不再放影了。自那以后,电影公司门前、老古宜镇政府门前的公共场所就被临时成衣商贩的摊点所占用,且乱搭乱建尤为严重。电影公司和老古宜镇政府周边居住了很多的居民,其中还有幼儿园一所,东冲菜市场的进出口都经过这两个门口,再加上来往菜市场买卖菜的市民、菜农居多,在这里造成较大的要道拥堵。

2018年的元旦前,电影公司最老职工住宿楼的一家出租屋熏腊肉引起火警,好在对面的一家幼儿园小朋友发现,及时喊救火,附近的居民纷纷带上水桶,原本距离一、二十米远,还要穿过横七竖八的临时摊位,好几分钟才能到达火警的发生地点,由于居民们的齐心,才把火扑灭,勉招了一场灾难。每到夏、秋季时,还时常有一些流浪人员在临时摊点上过夜,更担心的是他们在摊点上玩火,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

电影公司和老古宜镇政府门前的临时摊位,不仅造成交通要道的堵塞、还严重影响了三江旅游及城市建设的形象,为防患于未然,在此建议:

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处缔三江县电影公司和老古宜镇政府门前所有的成衣临时摊点,把他们安置在东冲市场二楼和电影公司商场的摊点卖成衣(两个商场都有空位),还市民一个安全、便利的环境和通道。

                              三江县政协委员:吴爱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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