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站位 加大乡村建设推进力度
——在政协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二届政协委员 何忠福
各位委员、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大会安排,由我向大会作专题发言,我发言的题目是《高站位,加大乡村建设推进力度》。
“美丽融水”乡村建设进入“宜居乡村”阶段以来,我县乡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乡村环境进一步改善,美丽融水建设与产业发展进一步融合:一是不断巩固和提升“三清”(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活动成果;二是加强和深化“三化”(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建设工作;三是贯彻和落实“三改”(改厕、改厨、改圈)建设任务;四是找准和统筹“三结合”(宜居乡村与脱贫攻坚、旅游发展建设相结合)切入点,整体有效推进宜居乡村建设;五是坚持和依托“三示范”新动力,加大西洞屯、古选屯、东家屯等市、县示范村屯建设力度,引领全县村屯掀起宜居乡村建设热潮。
虽然我县“美丽融水”乡村建设取得较好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较落后。由于全县山区乡镇多,村屯较为分散,虽然近年来我县通村水泥路比率大幅提高,但通屯道路硬化率仍然很低。二是乡村规划滞后和发展不协调,亮点少。我县乡村村庄规划滞后、产业规划不全面,难以打造成片规模示范片,一些规划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突出亮点不多,压力不小。三是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资金不足。我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财政资金紧张,近年来虽然努力整合各方资金资源,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投入,但是由于全县乡村点多面广,建设成本大,成效仍不明显,上级下达的要求县级配套的资金有部分难以实现。四是农村垃圾回收处理难度大。以前村屯垃圾主要靠焚烧,但现在不允许焚烧处理,村屯垃圾处理工作陷入被动。而且农村不可回收、难回收的垃圾增多,难以消化处理,造成建筑垃圾很多,无处堆放,新的垃圾堆出现反弹情况。部分可回收垃圾,例如玻璃瓶等,回收成本高,无人回收。五是乡村清洁执法工作还没有有效开展。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授予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行使罚款等处罚权,但乡镇还没有真正行使这些执法权。对污染水体、大气和违法建筑等行为,环保、住建等部门还没有形成执法合力。
党的十九大确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乡村建设提到国家发展战略地位,并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十九大报告对美丽中国建设和乡村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站在更高的站位上谋划乡村建设工作,形成合力,加大推进力度。
一、制定我县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完善村庄建设专项规划。应当从乡村振兴战略高度,按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统筹产业发展、环境保护、乡风建设、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等方面制定全县乡村建设总体规划。按新的要求完善前几年制定的村庄建设专项规划,使乡村更加生态宜居。
二、进一步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推进乡村建设。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农村道路、水利、饮水工程、污水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按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要求,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产业兴旺促进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生态宜居。
三、创新模式,加大投入,加强农村垃圾处理力度。一是要与专业维修公司定点合作,培训专业维护的人员,确保各种垃圾处理设施发挥实效。二是创新垃圾处理模式。在进行垃圾有效分类的基础上,采取“销售+回收”捆绑的方式,对回收利用垃圾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补贴,最大量消耗农村垃圾,防止环境污染情况反弹。三是财政与村集体、农户共同分担保洁员工资及保洁运行维护经费。按区、市、县三级财政分担原则,减轻我们贫困县财政分担比例负担,确保正常运转。同时发挥村集体的积极性,从村集体收入,农户交费等方面分担保洁费用。
四、发挥农户积极性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农户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乡村建设的受益者。目前我县在发挥农户积极性方面做得不够,在村容村貌建设方面政府包揽太多。要逐渐形成公共设施投入以政府为主,农户和村集体为辅,农户房屋建设立面改造部分由农户负责,产业发展则以农户为主体,政府引导和补助。要进一步引导和鼓动、支持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打造乡村建设亮点,特别是产业发展要引导民间资本带动农民致富。对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潜力比较好的示范村庄,可引导民营企业与村屯开展合作,共同经营,共同维护村屯公共设施,改变政府建设项目 “只建不管”的弊端。
五、把乡村建设与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相结合,促进乡风文明。乡村建设不是完全推倒旧寨重建新寨。对传统古村落要在建设中保护好,对有文物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民族特色建筑要保护好。有保护价值的古村落的农户需另建新居的,可在统一规划基础另选宅基地建设。乡村建设要保存、保护传统农耕文化、民族节庆活动和风俗,留住乡愁。重视乡村文化建设,让乡村有灵魂、有灵气。新村建设也要按民族风格进行立面设计和建设,让闲置的土地与旧房屋“活”起来。
六、加大执法力度,使乡村治理更加有效,促进乡村建设健康发展。对违法建设、违法污染环境等行为,有关部门要按法定职权履行职责,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对陋习败俗行为要阻止和引导,在乡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政协委员何忠福在大会上作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