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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非遗”传承大平台 引领“文旅”融合新风尚

  • 2021-01-13  融水县融媒体中心  李伊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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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非遗”传承大平台 引领“文旅”融合新风尚

——在政协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李伊园

(2021年1月13日

【内容提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遗产业必须依托旅游产业,才能做大做强做优,旅游产业依托非遗产业才更有文化辨识度,更具吸引力,本文简要分析我县非遗传承和“文旅”结合工作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非遗传承与“文旅”结合发展方面的对策和建议。

各位委员:

根据大会安排,由我向大会作专题发言,我发言的题目是《搭建“非遗”传承大平台 引领“文旅”融合新风尚》。

一、我县非遗传承和“文旅”结合发展现状

(一)初具一定规模。近几年,通过挖掘、整理、评审、申报等程序,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苗族系列坡会群”1项,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4项,有134人次被认定为国家、自治区、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建设非遗工作平台(基地)20家,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非遗名录体系。

(二)内容丰富多彩。在品种繁多的非遗项目中,内容丰富,既涵盖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民间文学等,又涉及传统技艺、礼仪、风俗、节庆、医药等领域,与人们的生产、生活交织交融、密不可分,已成为桂北地区人民群众特有的精神生活方式。

(三)凸显本土特色。在非遗保护传承中,注重按照“立足本土、突出特色”工作思路,对具有鲜明本土特色的非遗项目,每年整合各方资金投入130多万元用于重点扶持。

(四)生存环境向好。高度重视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加强社会引导,搭建各种平台,改善生存生态,让优秀的非遗项目得以生存并健康发展,使我县非遗保护传承的环境不断向好。

(五)“文旅”融合成果喜人。近年来,以深入挖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苗族系列坡会群”文化内涵为主线,精心培育“风情苗乡”“文旅”融合的民族文化旅游节庆品牌,“文旅”融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日益凸显。彩云苗艺(苗族刺绣、苗族织锦)研习基地在全区高等院校研习项目中的知誉度越来越高。

二、存在不足

我县非遗保护传承事业在艰辛探索、砥砺前行的发展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依然存在诸多不足,特别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品牌效应较弱、影响力不大、群众认可度不高等问题尤为突出和急迫。

(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非遗传承方面:从我县非遗传承人分布看,非遗项目主要集中在服饰方面,传承项目之间发展严重失衡。发展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我县县级以上项目195个,其中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24个,获评高等级的项目不多。我县负责非遗项目的工作人员仅1人,财政非编供养2人,这与非遗大县的身份极不相符。“文旅”融合方面:一是对非遗项目融合旅游发展的路径研讨不够深入,缺乏统筹规划和主题引导,非遗项目融合旅游发展的覆盖面还不够广、参与度还不够深;二是非遗传承人的技能、市场推广、文创产品设计、品牌培育等综合能力有待提升,制约着非遗传统工艺振兴和融合旅游发展;三是文创产品、研学项目融合旅游发展的路径及激励政策不够明确(2020年与彩云苗艺研学游合作推介的均为外县旅游社和区内高等院校)。

(二)品牌效应不佳。目前在众多非遗项目中,能在全国、全区拿得出、叫得响的非遗项目品牌少之又少,如苗族刺绣、苗族银饰、苗族芦笙、苗族歌舞等,放在全国、全区来看,仍是无名之辈。

(三)影响力不大。目前非遗项目大多数规模小、层次低,尚在原生态低端徘徊,影响力不大;没有形成规模、没有高水平的设计、没有高端的产品,仍处在低层次寻求突破,影响力非常有限。

(四)社会认同不广。社会认同是非遗能够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县非遗项目的社会认同度不高,大多数非遗项目仅在原生地域得到认同,其文化精神价值未能得到普遍认可,地域之外的群众对其认识不深,其文化内涵、精神价值没有充分彰显,难以形成共同认可的社会心理。

三、几点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和实践证明,非遗产业必须依托旅游产业,才能做大做强做优,旅游产业依托非遗产业才更有文化辨识度,更具吸引力。为此建议,以活化利用、建设品牌为突破口,以全域旅游为载体,以培养龙头企业为抓手,实施品牌战略,打造非遗特色品牌,以品牌引领我县非遗保护传承事业振兴。

(一)成立非遗文化保护中心。统筹规划、管理、服务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和融合旅游发展工作。

(二)规划建设“见人见物见生活” 非遗文化研学旅游体验区,促进“文旅”融合发展。选择有特色、有创新、有潜力的非遗项目,以非遗街区、非遗文化研学旅游体验区为抓手,构建“文化+旅游”全产业链运营模式,通过精心策划、高端推进、高水平和高层次运作,并配套落实研学游激励政策,使之成为研学主题游的主打产品,培育成为在全区、全国乃至全世界颇有影响力的“百节之乡”品牌。

(三)组织落实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提高传承人的创造力,激活非遗的内在生命力。通过组织传承人群的研修、研习、培训,帮助非遗传承人群提高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创新能力、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推动非遗传统工艺振兴。

(四)加大扶持,培育业态品牌。将对区、市、县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的扶持资金,列入每年财政预算。每年对各级传承人给予补贴(县级0.1万元、市级0.3万元、区级0.6万元),每年遴选3—5个非遗项目给予补贴(每个项目每年补贴5万)。对成功申报成国家级、省级的非遗项目给予一次性激励性补贴(成功申报成国家级补贴10万元、区级补贴5万元、市级补贴2万元、县级补贴1万元),以提高项目的申报积极性。对我县自治区级非遗传承基地加强指导、加大扶持、盘活利用,为他们融入旅游、进入市场、学术研究、传承教育牵线搭桥。

(五)开发市场,形成产业品牌。在我县众多的非遗项目中,许多具有市场开发潜力,应当充分开发利用,瞄准旅游市场,做大做强做优,形成产业品牌。建议规划建设非遗主题城市文化馆,构建非遗传承与传播功能兼备、本地居民文化消费与中外游客旅游消费并存的城市文化空间,搭建“产、学、研、销”链条体系,实现传承人项目和非遗馆的共赢。

(六)勇于创新,创造艺术品牌。融水苗族歌舞、芦笙斗马、百鸟衣、刺绣、蜡染等民间艺术,丰富多彩,都是极为珍贵稀有的艺术资源,但缺乏精品力作,应当大力进行艺术改造和升华。建议政府加强指导和扶持,邀请知名艺术家指导策划、参与艺术改造和利用其资源主导国内、国外推介,让这些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精品力作活跃在各类舞台,形成具有融水特色的系列艺术品牌。

    “非遗”称号不是名利双收的文化招牌,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展望未来,我坚信非遗文化保护传承的明天会更好,非遗文化将不断延续和发展,成为民族群众永远的“记得住的乡愁”和“回家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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