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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建立重大疾病救助基金助力精准扶贫

  • 2017-03-09  鹿寨县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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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注重创新和强化卫生计生精准扶贫举措,今年出台了《鹿寨县建立重大疾病救助基金工作方案(试行)》,由县红十字会联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发起成立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攻坚工程。重大疾病救助基金是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旨在让本县因患重大疾病而陷入困难的家庭得到更多的帮助,有效防止和减少因大病致贫返贫的现象发生,有效帮助贫困家庭重建信心,重获美好生活。 

  

  投入200万元作为重大疾病救助基金启动资金,同时接受社会捐赠提升基金救助能力。由县财政安排200万元作为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的启动资金,从今年1月起基金开始启动运行。以后每年由县财政视财力状况并结合基金结余情况,适当安排资金列入年初预算,以维持基金运转。同时注重拓展基金资金来源渠道,为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攻坚服务社会搭建平台,县红十字会长期接受社会捐款用于基金运作。鹿寨县重大疾病救助基金是非营利性慈善基金,成立有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县卫生计生局、县红十字会、县计划生育协会、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以及邀请社会爱心人士或捐赠方代表各1人组成基金管理委员会,共同监督管理基金的使用。加强监督,由县人社局和县审计局等人员组成基金监督委员会,每季度负责对基金运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救助对象在救助范围内最高可获2万元的救助。救助对象:鹿寨县的常住人口中,并属于“十三五”期建档立卡帮扶贫困户重大疾病(指纳入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偿的重大疾病病种)患者,对已建档立卡的因重大疾病致贫的诚信计生户、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患者优先纳入救助范围。救助范围:鹿寨县重大疾病救助基金只支付受助对象的住院、检查、手术自费部分的费用,受助对象需自理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用和交通费。鹿寨县贫困的重大疾病患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先由新农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民政救助等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新农合、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民政救助报销部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在此基础上,重大疾病救助基金对新农合、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民政救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鹿寨县贫困人口患重大疾病全年住院自费部分累计最高救助封顶线为2万元。 

  

  救助流程分四步走。第一步,申请者携带新农合本(或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贫困户手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疾病证明书、住院单、费用清单、属农村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材料到县红十字会进行申请,并如实填写《鹿寨县“重大疾病救助基金”救助申请表》,将此表拿回所在地村民委或居委会盖章后,返回提交到县红十字会。第二步,县红十字会按规定组织县“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共同审核、决定救助额度。第三步,对符合救助标准的申请者,县红十字会召集志愿者对其进行实地核实,情况属实者,在相关网站平台上将其名单进行公开公示5个工作日。第四步,公示期过后,如无特殊异议,由县红十字会通知获救助者领取救助金或通过银行帐号直接转款到救助对象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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