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每逢新春佳节,鹿寨县广大的壮族村庄都隆重地举行舞草把龙活动。大的村庄单独举行,小的村庄则联合举行,村与村之间还邀约互访,以庆贺新春,庆贺丰年,祈祷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另外,如遇灾年或者重大疫情之后,也举行舞草把龙的活动,以镇妖驱邪,祈祷平安。但这种情况,不在新年,择个吉日就举行,也不跨村活动,跨村则被视为不吉利。
草把龙用稻草扎成,全身共12节,象征一年四季。龙头由上下颌两块合成,中间夹个龙舌;两只龙眼,栩栩如生;头大尾小,显得生动活泼;每节龙身都用绳子相连,各绑着一根木棍,方便抓住舞动。还有一颗龙珠,是这条龙的“总指挥”——起舞时,龙头龙身都跟着龙珠摆动、翻滚。除了草把龙,还有用竹篾编扎、纸张裱糊、彩绘的鱼、虾、螃蟹、蚌壳等等水族灯笼。这些灯笼与草把龙组成的队伍,非常壮观。
这一切准备就绪,舞龙队和村里人就集中到龙王公(庙)前举行仪式,备有三牲酒礼,纸钱香烛,供奉祭拜龙王公。道师佬口中念念有词,喃了一番之后,口喷“龙水”,舞剑作法,然后在每节龙身上插上点燃的香。顿时,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舞龙队绕龙王公三圈之后,开始向各家各户拜年,恭贺新禧。整个晚上,家家户户灯火通明,迎接草把龙的到来,燃放鞭炮,并以红包、礼品赠送。
舞草把龙的活动是在夜间举行,特别是跨村活动时,逶迤穿行在夜色蒙蒙的乡路上,龙身上香火烁烁,各种五颜六色的彩灯交相辉映,十分耀眼夺目;那锣鼓声声,号角阵阵,响彻夜空,喧闹在不眠的壮乡。
舞草把龙的活动从大年初四开始,持续到元宵节才结束。结束也举行仪式,即在本村游了一圈之后,仍到龙王公(庙)前祭拜,将草把龙就地焚烧——意为让龙升天、归海。最后,舞龙队集体会餐,庆祝活动圆满结束。
(信息来源:鹿寨文史资料第十五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