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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柳江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大会发言 之四

  • 2015-03-06  政协柳江县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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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特殊群体”人员     构建和谐社会

成团镇联络组

 

当前,在现实社会中,有这么一类群体,相对其他普通百姓显得有些“特殊”。这些群体有的父母严重智障,无法说明身份信息,到了适婚年龄却不能领结婚证,孩子出生后,而无法入户口,成了“黑户黑孩”;有的超生户的孩子因为超生而无法办理户口手续成了“黑孩”;有的本来就是“黑孩”的孩子智障父母走失,“黑孩”又成了“孤儿”,这些“孤儿”近亲属欲给孩子办理收养手续,便于给孩子上户口又遇到难题。在办理收养手续时,民政部门说“得有法院宣告孩子生母失踪证明”,而法院说“这个孩子的生母没有身份信息,又没有直系亲属来办理,不能宣告他失踪”,所以办不了收养手续。在给孩子上户口时,派出所说“需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而这些“黑孩”大都是在农村家里出生,没有出生医药证明,落不了户。这些孩子的亲属在当地民政、公安、卫生、法院、村委会等部门奔走了六、七趟,结果什么都没办成。

之所以称这些人员为“特殊群体”,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们没有户籍,没有身份证,在当地公安部门查不到身份信息。但是,他们却活生生地生活在现实社会当中,在他们成长、工作、生活的人生当中,遇到很多不平等的待遇,更不能享受国家改革开放带来的各种惠民政策,他们是当今社会的“黑人黑户”群体。这类“特殊群体”人员造成的原因既有他们家庭自身的因素,也有社会推诿的责任。

近年来我们在基层收集社情民意工作中,也遇到了不少类似这样落不了户的“特殊群体”。下面我们就以成团镇北弓村委为例谈一谈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这些事。

一、成团镇北弓村委“特殊群体”人员基本情况

北弓村委共有人口2220人,据统计,有9人没有户籍,其中男性5人,女性4人。从年龄上看,这9人当中有6人是3至15周岁的未成年人,有2人是20至30周岁的青年人,另有1人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造成这些“特殊群体”的成因主要有三种:一是在家里出生,没有办得出生医学证明,落不了户的有7人;二是从外县嫁到北弓村时未办理户口迁入的女子因人口大普查时被出生地注销了户口,而今无法办理落户手续的有1人;三是类似情况办理不了收养手续而无法落户的有1人。经过深入调查分析,这些“特殊群体”人员办不了户籍的原因主要是:一是他们及其亲人文化水平低,又生活在困难、偏远地区,不懂或者没有条件去办理落户手续;二是“特殊群体”人员办理落户手续比普通人办理的程序、所需的材料又相对复杂,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

二、“特殊群体”人员目前遇到的问题

这些“特殊群体”人员目前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老年人本该可以享受新农保、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等国家各种优惠政策的,却因为没有户口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而未能享受;二是未成年人本该可以享有上学读书的权利,因为没有户口,读书也成了难题;三是青年人本该可以和正常人享受工作就业和结婚生子的权利,因为没有身份证件无法享受,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不公平待遇;四是这些“特殊群体”人员往往都是生活比较困难的,他们本该可以享受低保等国家各种优惠、照顾政策的却因没有身份信息而无法享受,对他们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三、“特殊群体”人员可能对社会产生的潜在隐患

大家都是社会当中的一员,都是活生生的一个人,而作为“特殊群体”人员在社会上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加上长期困扰于“黑户”身份中,周围舆论压力,易使这些“特殊群体”人员陷入长期自卑中,生活幸福指数降低,形成不健康人格,在其人生道路上必然对社会产生不满的情绪,也是现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潜在隐患。我们不妨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一是对现行社会不满,产生报复的隐患。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他们没有身份信息,会受到不公证的待遇,既不能享有个人应有的权利,又不能享受国家改革开放的各种惠民政策,因此,容易对社会不满,采取极端行为,报复社会;二是构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由于“特殊群体”人员没有户籍,一旦触犯了刑法,将难以受到法律的应有制裁。三是“特殊群体”人员的数量会不断增加,将会造成更多的社会问题。这些“特殊群体”人员要结婚生子,由于没有身份信息,他们将无法办理登记结婚手续,所以他们的孩子也可能成为“黑二代”,循环反复,其数量必会不断增加,将会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目前,这类“特殊群体”人员在我县的具体数量有多少?我们也咨询了相关部门,得到的答案是:没有作过统计。那么,如果按照北弓村委总人口占比口径推算,我县这类“特殊群体”人员的数量应该在千人以上。因此,对这类“特殊群体”人员,应该引起社会的关注。《半月谈》曾组织调研小分队奔赴各地对“黑户”专题调研,比起他们缺乏权利保障更可怕的是,他们的“黑二代”已经越来越游离于社会之外,在社会的某个角落,已造成了诸多令人心酸的悲剧。因此,把“特殊群体”人员纳入社会管理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

四、几点建议

通过以上的调查和分析,我们大致认识了这些“特殊群体”人员产生的原因、目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今后可能对社会产生的潜在隐患。因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可否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民政、司法、计卫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并进行分类建档,建立较为完整的台账。

二是学习研究现有法律和政策,帮助他们解决现实困难和问题。让其依法享受普通人的各项社会福利待遇,共享国家改革开放的成果,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构建平安柳江建设。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尽量减少这类“特殊群体”人员数量,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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