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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江县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 2011-11-30    柳江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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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县政协周少安主席、覃文运副主席率部分政协委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形式对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视察组一行先后视察了拉堡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民办金鑫幼儿园、教育幼儿园、机关保育院、百朋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和民办百朋怀洪村幼儿园。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和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县的学前教育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目前,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共有96所,在园幼儿12361人。其中公办幼儿园22所,在园幼儿4156(含县城幼儿园5所1607人、乡镇幼儿园91954人、村级幼儿园8595);民办幼儿园74所,在园幼儿人数8205人(含拉堡镇455415人,其他乡镇292790人)。民办幼儿园占全县幼儿园的比例为77.1%,在园幼儿占全县在园幼儿的比例为66.4%。全县有95所小学附设有学前班,在班幼儿4145人。2011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52.2%(县城为119.4%),学前一年入园率为89.6%(县城为167%),全县86%的行政村拥有学前班。

近年来,我县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按照“规模适度、接送方便、安全实用”的原则,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及时制定出台政策,落实经费保障,规范办园行为,提升队伍素质,逐步完善县、乡、村“广覆盖”的学前教育网络。

1.加强领导,学前教育发展氛围基本形成。县委、县政府对学前教育发展给予了充分重视,建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柳江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实施各单位的责任和职责。

2.制定政策,学前教育发展步伐开始加快。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及全国、全区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了《柳江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柳江县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规划方案》、《柳江县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促进年实施方案》、《柳江县农村闲置校舍改建项目建设规划》和《柳江县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建设规划》等一系列的规划方案,确定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3.落实责任,学前教育资金投入明显加大。近年来,柳江县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使公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得到了改善。2011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中的重建拉堡小学幼儿园教学综合楼一栋和改扩建机关幼儿园教学综合楼一栋被列为柳州市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县级财政安排了200万元。

4.规范管理,学前教育整体水平逐步提高。根据《柳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制定了《柳江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和评估标准。对有证幼儿园,县教育局联合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妇幼保健院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进行动态指导、监督和管理,对无证的幼儿园,县教育局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和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有证的幼儿园,劝告家长不要将子女送到无证举办的幼儿园就读。

二、我县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受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限制,在各类教育中仍然是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1.发展整体还不平衡。一是幼儿园总量相对不足,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从总体上看,我县的2011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52.2%,“入园难”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随着群众对“入好园”的需求逐步增强,“入好园难”问题显得日益突出。二是学前教育结构不平衡,公办幼儿园偏少,仅占全县幼儿园的比例为22.9%,在园幼儿占全县幼儿的比例为33.6%。三是优质资源向县城集中,城乡差别比较明显。软硬件条件较好的幼儿园几乎都集中在县城。大多数农村幼儿园不同程度存在园舍不符合标准、活动场所不足、配套设施不全、活动器械缺乏、教师年龄老化等问题。三是民办幼儿园设施简陋,办学环境差距较大。与公办幼儿园相比,民办幼儿园普遍存在活动场所小、卫生设施缺、安全条件差、教学设备少等问题。
   2.
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一是政府对公办园投入实行差额拨款,经费仅满足于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则由公办园自行解决,公办园经费压力大。二是建设性经费缺乏保障,幼儿园建设与发展资金紧张,办园条件难以改善。三是学前教育经费未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一直缺乏专项经费预算和其他投资渠道。
   3.
师资力量较为薄弱。一是公办幼儿园缺编现象严重。目前公办幼儿园编制是按1998年在园幼儿核定的。由于现在规模不断扩大,原来的编制已不能满足需求。如:机关保育院2004年按照9个班进行核定编制,到2011年时已经拥有16个班,编制数仍然不变。二是年龄出现结构性老化,与幼儿教育的职业需求不适应,青年骨干教师少,聘用教师不稳定。如,洛满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的8名老师,其中7名老师年龄都是49岁以上的。三是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低,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教师比例小,学历、专业水平比较低。如,进德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是我县唯一的市级示范园,但是只有3名是幼师专业毕业的,其余的都是小学老师转岗过来的,存在年龄偏大、缺乏专业知识的现象。四是幼儿教师职称评审不规范,没有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幼儿园教师执行的是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标准,不符合幼儿园教师工作特点和幼儿园实际,给幼儿教师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4.办园秩序还不规范。一是准入制度难以落实。由于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无证幼儿园发展迅速且有较大生存空间,更因为对具体的办园条件、资格、质量评价缺乏操作层面的制度和行政执法依据,导致对无证办园行为的管理难以奏效。二是日常管理还不到位。部分民办幼儿园以赢利为目的,在聘用教师、购置教学设备、安排幼儿饮食等方面采取最低成本运营。部分幼儿园还存在防范外来侵害意识淡薄,安全措施缺乏的现象。部分幼儿园特别是小学附属幼儿园仍然存在与小学入学挂钩的现象,影响了教育公平。三是民办园保教质量整体较低。由于师资、办学条件和管理等原因,一部分民办幼儿园无能力或不懂得按幼儿教育规律办园,坐班式、灌输式教学,保姆式管理和小学化教育倾向明显,影响了保教质量的提升。
   5.
规划制定还不到位。一是规划不够合理。虽然我县按照要求制定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但是由于三年行动计划是今年年初才开始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之前没有详细而全面的学前教育的布点规划和建设计划。二是规划缺乏可行。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闲置教育资源优先或全部用来改建幼儿园。这些富余闲置的教育资源多数条件较差,所处地方偏僻,也不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改建成本较高且不方便就近入园。三是规划存在盲区。按有关规定,城市建设住宅小区时应配套建设幼儿园,但是我县新建的小区没有配套建设教育设施或者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资金,导致存在幼儿园选址难的现象。如目前教育幼儿园幼儿为281人,按标准幼儿园面积应达2700平方米,目前只有968平方米,原址重建和迁址重建都因土地问题难以推进。

6.无证幼儿园难以取缔。由于群众对学前教育需求大,民办幼儿园发展空间大,很多无证幼儿园办得红红火火。据统计截止20115月为止,我县的无证幼儿园就达76所。县教育局按有关法规下达了责令停学通知书,但是由于受“联合执法难和学生转移难”两大难题的困扰,无证办园的现象仍屡禁不绝,致使安全隐患诸多。

三、加强我县学前教育的几点建议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对于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推进教育协调发展,提高我县人口整体素质,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学前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视察组建议:

1.全面落实《柳江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按照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基本建立起以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为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覆盖全县城乡大多数人口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的基础性、公益性地位得到真正确立,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规模有较大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到2013年,全县各乡镇均建有1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城镇新建小区要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70%的行政村拥有村级幼儿园(班),逐步完善县、乡、村“广覆盖”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全县市级示范园达到2所,学前三年和学前一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58%85%以上,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2.科学规划,健全学前教育办园体系。一是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发展。把学前教育发展纳入柳江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中,统筹布局和建设城乡幼儿园,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进一步扩大城乡幼儿园办园规模,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二是落实城镇幼儿园教育规划用地。在编制城镇新建小区规划中,要严格执行幼儿园配套建设政策,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有关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规划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幼儿园的布局和具体建设项目,小区配套幼儿园用地一律按划拨方式供应。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三是健全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示范,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辐射村级幼儿园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每个乡镇都要建设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鼓励和支持人口相对密集的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按照“规模适度、接送方便、安全实用”的原则,逐步完善县、乡、村“广覆盖”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

3.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加快发展。一是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和幼儿园建设。认真落实自治区2011年研究制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到2013年,学前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支出的比例力争达到5%左右,并做到逐步提高。从2011年开始,公办幼儿园预算内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每年不低于20元。二是落实学前教育的建设经费。以《柳江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为依据,合理安排学前教育建设经费,并结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和新一轮教育布局调整,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的经费支持,并统筹国家、自治区、市级、本级学前教育经费,合理安排县、乡、村等各级幼儿园的建设。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优惠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园。三是完善学前教育收费政策。建立和完善公办幼儿园办学成本分担机制。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物价等相关部门,根据我县幼儿园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以及办园条件、办园主体的经费投入等情况,在自治区制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以内,制定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班)收费标准,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行。幼儿园(班)的公用事业费(煤、水、电、房租等费用)按中小学的标准收缴,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班),按照中小学校建设减免费用的有关规定减免。公办幼儿园应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民办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幼儿园所收经费要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开支,并接受监督检查。

4.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素质。一是核定并配齐幼儿教师。按照编制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及农村学校附设学前班保教人员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及农村学校附设学前班保教人员。建立政策导向机制,吸引优秀毕业生从事学前教育事业。新增的幼儿教师优先向农村倾斜,特别是向乡镇中心幼儿园倾斜。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师,经选拔和一定的岗前专业培训,可调整到幼儿教师岗位。到2013年前,幼儿园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格率达到90%以上,园长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二是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将幼儿园教师在职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教育范畴,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规划。到2011年底,完成对学前教育辅导员的全员培训。2013年前,要对全县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次全员专业培训。实行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上岗证的教师,要限期取得任职资格。对于有从教经历的人员,鼓励和引导其参加学历提高教育和培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后从事学前教育。三是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探索将农村幼儿园教师住房纳入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周转房和保障性安居计划建设的新机制。

5.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幼儿园的办学质量。一是进一步完善《柳江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按标准化办园、常态化管理要求,对园舍、投入、师资、课程、教学、安全、健康等设定具体的条件,使办园者有章可循,管理者有据可依。二是严格办园准入制度,由教育主管部门按条件审批,安监、环保、建设、消防、卫生等部门按标准审核。三是严格幼儿园等级评定,坚持幼儿园年检年审制度。积极开展示范性幼儿园的评审工作,发挥这些幼儿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四是实行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健全安全工作预警体系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五是积极创新办园模式。鼓励和支持名园集团化、股份制办园,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在管理、师资、设备等方面的优势与潜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效益最大化。

   6.规范管理,整顿办园秩序,消除安全隐患。要认真贯彻落实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管理,要联合物价、教育等有关部门对幼儿园的收费进行统一,不断规范办园行为。加大对民办个体幼儿园办园整治力度,对那些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大,又无证经营的个体幼儿园,要联合公安、交警、消防等有关执法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严格办园审批准入制度,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注册登记。进一步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度,尤其是校车安全,要联合交警、教育等有关部门对手续不齐全、严重超载的校车予以扣押。切实把幼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严防幼儿意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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