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建设新城,城市向南发展,拉开城市框架,将柳江建成宜居的柳州后花园,这是中共柳江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全面了解我县新城开发建设进展情况,加快推进新城建设步伐,就改善柳江县城城市面貌给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从4月27日开始,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部门领导,对我县新城开发建设进展情况开展专项视察。视察组先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到拉进路、堡隆路、九曲河综合楼等项目点实地查看,深入村委与被征地群众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还到柳东新区学习考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柳江新城开发建设基本情况
2009年12月,县委、县政府确定柳江新城开发范围为:县城总体规划范围内县城建成区以南,西北起九曲河黄岭村委段,北临堡隆路,东至万亩物流园,西南至宜柳高速公路,规划用地面积为21.3平方公里,涉及拉堡、进德两镇13个村(居)委2万多人。
为搞好新城开发建设,2009年12月10日,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柳江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新城管委会成立以来,与有关单位加强配合,从建章立制入手,制定了《领导班子议事制度》、《绩效考评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着重从土地征收、规划编制、项目建设和筹融资四个方面着手,全力推进柳江新城的开发建设。目前,新城开发建设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成了新城中心区控制性规划。目前,新城中心区控制性规划已获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城市设计也完成了初步成果设计,正准备提交专家组评审。
二是完成征地1374亩,发放征地补偿款10800万元。已完成中心区思贤村委一带5700亩土地的地类分析测量,3038.6亩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及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申请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重大项目建设工程正在加大建设步伐。新城开发建设的重点项目拉进路、堡隆路、九曲河综合楼、九曲河城区河段综合整治工程等均已开工建设。其中,拉进路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6661万元,完成部分标段的雨污管埋设、路基土填筑、软地基处理施工。堡隆路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4817万元,完成项目一期工程645米的路面施工及部分配套工程施工,完成二期B段、三期东段工程A、B、C三段施工图设计及桥梁工程方案设计。九曲河综合楼建设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单体方案设计,完成红线范围内的拆迁工作和地面清表、基础勘探工作,完成112个桩基础工程的冲孔桩的施工。九曲河城区河段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柳江中学至布远铁路桥四个标段的招投标工作。市民广场建设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征地拆迁和方案设计工作。
二、柳江新城开发建设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资金投入缺乏保障
根据工作进度安排,2011年新城开发建设计划投入资金约55723万元,剔除九曲河综合楼BT项目和招商引资流通服务业计10000万元资金外,还需筹措资金45723万元,其中:土地征收资金约为28826万元,占比近63%;建设资金10600万元,占比近23%。而2010年,我县与柳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合作协议获得的资金25000万元,目前仅到位10200万元,市土地储备中心、县城投公司、水投公司共转入的资金仅1.16亿;向农发行申请的26000万元土地储备贷款还需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用款。目前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且资金流入量非常小。由于需要投入的资金缺乏保障,直接影响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规划设计工作受资金紧缺的制约较大。为满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提高城市规划质量和水平,提升城市经营和管理水平,在中心区控制性规划完成编制和报批后,还要开展城市竖向规划、排水专项规划、城市防洪规划,这些规划的编制工作需要资金1057万元。但是,由于财政紧张,此项经费未能安排,使得几项规划设计工作还未能开展。
二是由于缺乏后续资金保障用以支付大额的征地拆迁补偿款,所以,难以开展大规模的征地拆迁工作。
三是资金缺口大影响了重大项目的建设进度。如拉进路项目投资19633万元,实际到位的资金仅有9148万元。
(二)用地指标报批困难
目前,我县要获取用地指标的途径主要有四个:一是上级正常下达我县用地指标;二是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程获取用地指标;三是通过我县作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县争取上级用地指标奖励支持;四是以“征转分离”方式获取用地指标。第一个渠道,上级下达给县级的用地指标都非常有限,2008-2010年,上级每年下达给我县的用地指标平均为20公顷左右,用于新城区的用地指标也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新城开发的形势所需。2011年2月市国土资源局给我县的7.5公顷用地指标已全部用于变电站建设项目。往后,自治区、柳州市将全力建设柳州汽车城,通过上级下达指标获得我县用地指标的可能性很小。第二个渠道,我县于2010年开展了第一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900亩,经市国土资源局、区国土资源厅批复立项后,由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即可安排50%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余下的50%指标国土资源局已明确放到柳州汽车城。
(三)征地拆迁推进缓慢
征地拆迁工作整体推进较为缓慢,一些重大项目的建设受到制约。九曲河城区河段综合治理项目需要征用土地260.5亩(其中永久用地165.5亩,临时用地95亩),目前仅征用到永久用地20.97亩;拉进路项目需要征地478亩,现已征用的仅有291亩。
征地拆迁工作推进缓慢,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因素,也有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一是“三产”用地规划选址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未能及时出台,“三产”用地的开发利用缺乏项目支撑,群众看不到“三产”用地产生的效益,新城开发建设的示范带头作用未能充分显现,这就削弱了群众支持征地拆迁的积极性,也给零散的已征收土地的统一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二是征地拆迁工作政策不够明晰,对补偿方案的宣传不够到位,甚至一些项目征地政策前后有变化。如柳工挖掘机公司项目征地,太阳屯、小村一队在带头签订征地协议时未得到建设用地,后何家屯签订征地协议时得到一块建设用地,太阳屯、小村一队要求按照当初该项目征地条件要同等的约定获得建设用地,否则不配合新城项目征地工作。三是“两违”问题突出。2010年12月底进行的新区范围内房屋普查统计结果显示,新建、在建房屋共337户,总建筑面积约86758.24平方米,如果都按500元/平方米补偿,将增加补偿经费4300多万元。“两违”现象的存在势必加大依法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大增加工作成本。另外,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处理好也影响了征地拆迁工作。如:部分农业人口将户口迁出本集体、农转非人口没有被收回承包经营权的,他们对土地征收也提出了相应的补偿等方面的要求;进德岜公塘权属问题没有解决致使部分农民阻工,影响了拉进路的工程进度。
(四)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一方面,新城管委会的管理体制需要理顺。新城管委会的单位性质尚未明确,人员编制配备均未落实,现新城管委会人员均为从各单位抽调人员,管委会本身实际上还是一个没有编制的临时机构,这样不利于管委会发挥行政职能。
另一方面,部门工作协调机制需要完善。新城开发建设是项系统复杂的全社会工程,需要全县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同配合。然而,在新城开发建设过程中,各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分别担负什么职责?相互之间应建立起怎样的工作协调机制?这些事项未得以明确。
三、加快推进柳江新城开发建设的建议
(一)盘活资源,扩大融资平台,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一是尽快理顺与市土地储备中心合作的关系,在保证市土地储备中心既定利益的情况下,要么缩小收储土地范围,要么追加土地储备资金,实现长久合作、双方共赢,为下一步筹融资或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土地开发提供有益借鉴。二是尽快完善银行贷款前提条件,争取早日融资到位,确保有指标的经营性用地和道路用地顺利征收。三是适时合理供地,加快已征收土地的开发力度,为新城开发建设提供滚动发展机会和造血功能,形成开发建设资金良性循环。建议根据开发建设进度适时合理供地,引进有实力、信誉好的开发商投资开发建设新城,加快资金周转,解决新城区今后征地、报批、基础设施建设款项缺口的问题。如供地500—600亩,按100万元/亩测算,可获得土地征收出让资金5—6亿元,归还土地征收成本后仍有较为充裕的资金继续征地和对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实现持续发展。
(二)积极争取用地指标
建议县政府加强与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沟通联系。一是积极开展土地“征转分离”工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将重点发展区域和近期建设项目用地涉及的集体土地先行征收,再根据开发需要等情况适时实施农用地转用。二是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继续开展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提高有效耕地面积,节约集约建设用地,争取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县奖励指标。三是积极主动争取区、市机动用地指标对我县的倾斜。
(三)积极稳妥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一是健全征地拆迁工作机制,完善补偿安置方案,维护征地拆迁户合法利益。综合考虑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方案,将货币补偿、三产用地补偿、社会保障补偿和就业援助补偿等多种方式综合考虑,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有保障,质量不降低甚至有提高,让农民享受到新区开发建设成果,促使农民由被征地到自愿交地。在给拆迁户进行房屋回建的工作中,应充分用好新农村建设仍列入国有银行信贷支持的政策,尽快取得银行支持,获得启动资金投入拆迁回建及商住小区建设,切实解决征地拆迁户的住房问题。对“两违”现象,县政府则应整合好部门力量坚决予以打击,避免增加不必要的拆迁成本。
二是及时做好三产用地的规划开发。目前新城开发虽然征收到土地1374亩,但是这些土地都比较分散,难以进行项目包装和整体开发,招商引资困难。建议以项目推进为突破口,重点在旧城周边及拉进路、堡隆路等交通要道沿线的位置,通过项目征地获得连片土地,使土地具有更为成熟的开发条件,提高土地开发价值,并抓紧策划包装项目,适时对已征收到的连片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让群众看到新城开发的实际效果,为打开征地拆迁工作局面找到突破口。
三是及时研究和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于柳工小型挖掘机公司项目征地造成的太阳屯、小村一队与何家屯未能同等获得建设用地的问题,应及时研究,给群众满意的答复和解决。拉进路岜公塘的问题也应尽快处理。对于新城范围内坟墓迁移问题也应结合国家殡葬政策和我县的实际情况予以统筹考虑。
(四)加大政策倾斜,引导新城开发建设
对新城开发建设应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引导各方资金、力量向新城集聚。一是财政资金向新城倾斜,将新城开发用于规划和保证运转的资金投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研究出台包含社会资金在内的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政策,扩大新城建设资金来源;二是基础设施重点向新城摆放,在今后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上,优先考虑新城区域,应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推进对新城建设和功能培育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特别是要加快拉进路、堡隆路项目的施工进度,使新城开发建设具有支撑骨架;三是招商引资项目向新城吸引,尽快制定新城开发建设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求引进一批高科技、无污染、成长型城市产业入驻新城,增大新城的产业支撑,聚集人气;四是房地产开发向新城引导,通过规划和土地价格调控,鼓励开发商投身新城开发建设。
(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健全完善各项机制
新城开发建设是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既是柳江县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需要,也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建设幸福宜居新柳江的需要,视察中群众反映出来的建设新城的呼声也很高。新城开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举全县之力、集全县之智来推动。因此,需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使全县上下统一思想,统一步调,使各方面力量都了解新城开发建设。更重要的是,要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整合部门及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新城开发建设,使新城开发建设涉及的筹融资工作、征地拆迁、土地收储和经营管理、项目策划包装和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能通过部门的分工合作提高运作效率,加快推进速度。
一是建立新城开发建设的领导工作机制。加强对新城开发建设工作的领导,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定期听取新城开发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新城开发建设工作中碰到的重大问题。
二是建立新城开发建设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新城开发建设中的职责,并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每月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汇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新城开发建设中碰到的问题,集中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三是理顺新城管委会的管理体制。尽快明确新城管委会的单位性质,完善管委会内部职能股室设置,落实人员编制,按照赋予管委会的职能配齐人员,使其运转更为顺畅,真正发挥新城管委会的作用。
上一篇: 关于我县蔬菜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 下一篇:柳江县政协党组书记“七一”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