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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推进基层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实践与思考

柳州市柳北区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析

  • 2017-06-28    李壬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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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作用,不仅是重大理论课题,也是新常态下迫切需要探索创新的实践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正式把政协民主监督列入党内法规。今年2月中办又正式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就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进行了专题部署,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进入里程碑式的发展新阶段。近年来,柳州市柳北区政协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改革发展全局出发,切实围绕贯彻落实党和政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实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在总结吸收历届区政协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新机制,开创新思路,拓宽新领域,为今后加强改进基层政协民主监督,提高政协履职水平和实效提供一些参考与借鉴。

一、柳北区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柳北区政协围绕“服务区委中心大局,助力政府提能增效,推动部门作风转变,引导民意化解民忧,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构建民主监督的实践与探索取得一定成效。

(一)创新形式,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

1.建立健全专项监督的议题机制。柳北区政协每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由办公室、各专委会与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提出几个专项监督议题,提交主席会议和常委会协商确定,并组织力量进行视察调研,开展民主监督活动,推动工作发展。

2.建立健全服从大局和开展重大课题调研机制。柳北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服从区委的全局工作安排,参与柳北区经济社会发展、征地拆迁、精准脱贫、创城创卫等中心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分忧,发挥好参谋助推的作用。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视察调研等履行民主监督活动,先后就科技孵化器、物流产业、食品安全、新农合、城市管理等10多个课题调研,建言献策40多条,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3.建立健全委员参加柳北区重大会议制度。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邀请区政协班子成员或区政协委员参加,听取意见建议,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同时,每年的政协全会由区政府负责人向政协常委或政协全会通报全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和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为常委、委员知情明政,参与监督搭建平台。

4.建立健全提案工作机制。把提案办理作为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建立提案交办、领办、区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建立承办单位提案满意度评价机制,有效地提高提案的落实率和委员的满意度。2011年以来,柳北区政协委员提出提案286件,立案194件,一批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诸如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新农保、交通安全、环境卫生、加大拆违力度、惠民资金的使用、农村饮水工程等问题都得到了较好地解决。

(二)强化职能,完善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形式。

1.积极探索民主评议新形式。柳北区政协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每年对柳州市、柳北区党委(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部门工作进行年终绩效评议,逐步形成工作制度,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帮忙不添乱,旨在促进被评议部门推进工作。同时,派出政协委员参与征地拆迁、廉租房分配、法院旁听等民主监督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2.积极探索社情民意新渠道。柳北区政协机关干部和聘请的街道、镇一名副职领导为政协信息员骨干队伍,每季度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利用政协“绿色通道”的优势,充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几年来,柳北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全市政协系统处于领先地位,为基层群众下情上传、党政领导决策咨询作出了重要贡献。2011年以来共征集社情民意360条,编发《社情民意》18期;向市政协报送信息53篇,被采用18篇,其中市领导批示回复2篇,分别获得柳州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一等奖、先进单位奖励。

3.积极探索协商监督新形式。柳北区政协把民主协商作为承载民主监督的一个有效平台,探索实践在协商中推动监督、在监督中开展协商。如接到群众反映回龙沟臭气熏天,污水横流等问题,柳州市政协副主席刘向群率市、区两级政协委员联合视察,与住建、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协商,提出具体方案,批准列入柳州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投入千万元资金进行改造,彻底改变回龙沟“脏、乱、差”现象。

4、积极探索跟踪监督新形式。柳北区政协在实践中,运用社情民意反映、调研视察、协商督查等途径,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惠及百姓的重大问题,做好跟踪,较好推动问题的解决和落实。如钢城街道办事处政协委员、副主任曾爱红反映元宝山、笔架山两座山上石头风化松动,泥土、石头经常滚落居民小区周边,危及居民生命财产。我们通过组织委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视察,提出意见建议,促使政府拨出专款100多万元用于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拓宽渠道,完善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网络。

1.注重监督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委员讲堂”等多种形式,加强委员政治理论、政协业务和政情区情的学习,提高政协委员的政治素养和民主监督水平。如长塘镇政协委员、副镇长杨莉收集上来的关于解决香兰苑公租房规划路、路名等信息。区政协及时组织委员开展视察监督活动,提出的意见建议被柳州市规划局、民政局、公安等有关部门采纳,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建设项目加以落实,促使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2.注重监督载体建设。注重运用会议载体开展民主监督,每年全委会主要选择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就“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及政协工作报告等进行监督;常委会主要对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执行中进行监督;主席会议主要对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实事项目在决策前和执行中进行监督,对党委、政府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工作落实。

3、注重监督网络建设。运用柳北区政协QQ群、微信群网络开展民主监督,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社区、村、企业,形成反映敏捷、传递快捷、信息准确的监督信息网络系统。

二、当前基层政协推进民主监督亟待改进的问题

柳北区政协在推进民主监督的实践中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但与新常态下加强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相比,推进政协民主监督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探索,当前亟待重视和改进的问题主要有:

(一)民主监督的认识还不到位。在实践中,党委、政府对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少数党政部门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民主意识淡漠,对政协的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摆样子”、“走过场”。一些政协委员对民主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民主监督工作中感到反映意见、提建议后得到反馈少;造成提出问题容易,解决问题难;监督基层单位容易,监督领导机关难的尴尬状态。个别委员甚至存在“监督无用”的片面认识和怕“越权越位”、怕“添乱添堵”的消极想法,因而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力度不大、底气不足。

(二)民主监督的合力不足。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其他形式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尤其未能与人大的权力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群众监督等有机结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开拓创新。

(三)民主监督的成果转化效果少而难。政协每年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委员进行调研视察活动,撰写3—5篇视察调研报告提交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却得不到区委、区政府应有的重视,他们对调研报告批复较少,采纳不多,反馈不及时,有的甚至没有反馈,犹如“杳无音信”,使政协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难以发挥。

(四)民主监督的水平还有待加强。一些基层政协和部分委员没有掌握民主监督的内在科学规律,在监督对象上不分主次、忽视重点,在监督意见上浮光掠影,对民主监督的尺度把握不好,提出的意见缺乏全局性,提出的建议可操作性不强,“参”不到点子上,“议”不到关键处,引不起党政领导对民主监督的真正重视。

三、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几点思考

按照推进民主监督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总体要求,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注重以增强民主意识为前提,加强监督主体建设为基础,完善监督制度为保障,创新监督形式为重点,促进监督成果的有效转化为目标,大力推进民主监督在基层政协的创新实践。

(一)注重强化民主监督意识,不断提高新时期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能力水平。

首先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提高民主监督意识,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从根本上、整体上促进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因此,政协实行以批评建议和协商讨论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是建立在共同政治基础上,具有较高组织层次,能够广泛体现民意的形式,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基层政协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提高政协委员的自身素质,增强政治责任感,认真开展民主监督活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政协民主监督的质量,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此外,将人民政协理论作为必修课程列入自治区、市、县(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对政协民主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

(二)注重创新民主监督形式,提升民主监督活力与实效。

既要充分运用传统监督形式,切实发挥会议、提案、视察、专项、其他监督和特邀监督员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提高民主监督实效,又要不断探索和规范新的民主监督工作载体,丰富民主监督方式。进一步完善听证会、征求意见、民主评议、行风监督、公开测评等方式,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的参与面和影响力,增强民主监督的力度。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专题视察工作,注重调研与视察的有机结合,在知情问政中开展监督。做到既有监督的高起点,又将监督渗透到基层单位,并坚持对一些影响大、容易反弹的问题实行后续监督。要重点开展民主评议、视察与评议相结合等新的监督形式,定期选择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特别是一些重要执法部门和涉农部门,组织政协委员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视察或专题评议,提出批评意见,形成评议报告,对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并上报党委,作为对各部门、单位的班子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不断扩大民主评议的影响力和监督效果。

(三)注重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建立规范的监督程序。

当前政协民主监督的一个薄弱问题,就是民主监督效果难转化,比如,调研报告提建议容易,反馈少、存在落实难。

为此,政协必须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重点落实好以下制度:一是知情制度。知情是监督的基础,不知情,必然会无的放矢,难取得实效。知情内容包括通报情况、阅读相关文件、参加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的论证等。二是协商制度。凡重大决策事前应在政协协商,真正体现“协商在决策之前”。三是反馈制度。凡通过政协反映的意见和建议,部门必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体现接受监督。四是建立合理的评议工作机制,增强民主监督的约束性和有效性。五是建立民主监督的激励机制。对坚持真理,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履行职能中做出贡献的委员和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改进工作的部门予以表彰。六是建立民主监督保护机制。对委员的批评、举报进行打击和报复的行为,应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注重加强政协组织和委员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民主监督的能力。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民主监督职能的充分履行需要发挥每个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建立委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述职考评机制,把委员参加政协活动、参政议政、开展民主监督的做法和效果纳入述职内容,增强委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和质量。要发挥专门委员会、委员小组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创造畅所欲言、宽松和谐、敢讲真话的良好氛围,通过内部简报建立交流园地,及时反映委员意见和社情民意。同时,各民主党派也应十分重视民主监督的基础建设,并把此项工作当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规划,研究措施落在实处。它包括机构设置和人员选用制度制定及其逐步完善理论和政策的研究、宣传和贯彻,以及举办有关民主监督的培训班、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和必要的经费筹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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