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柳北区政协召开八届第七次常委会议,专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7·23”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精神。
会议在莫江涛副主席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7·23”重要讲话精神后,由覃德勤副主席和区政协常务委员、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胡容华分别传达了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及自治区政协9月初召开的全区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研讨班的主要精神。在传达了中办、国办的《意见》精神后,覃副主席要求,政协机关干部及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实质,切实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撰写操作性强、能够推动问题解决的提案,力戒形式主义,杜绝“闭门造车”,深入查找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协提案工作,提升提案办理实效。
区政协主席潘加波主持会议并就如何学习贯彻好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学习贯彻好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首先是要认真学习、全面准确领会讲话精神实质,即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和国家工作的总要求;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改革开放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伟大事业总体布局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要求。其次是要联系实际,认真贯彻讲话精神,一要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二要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与发挥政协职能作用结合起来;三要注重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实践效果。就学习贯彻中办、国办《意见》精神,潘主席要求提案法制委员会及各委员小组,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组织全体委员认真学习,共同把我区政协的提案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会议还协商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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