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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清除城市噪音

  • 20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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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城市噪音污染已成为仅次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第三大城市公害,噪音直接影响到人们的休息、睡眠和工作,整治噪音是民主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噪音扰民”的现象日益严重,群众的呼声也越来越大。虽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但整治效果不尽人意。除去现在广大民众关注的“广场舞”噪音和建筑工地施工噪音外,在城中五星商业步行街也出现了不和谐声音。

一、五星步行街是柳州市的商业中心,是柳州最繁华的地方,在这里聚集了大大小小的商家及公司,也包括一直居住在此的居民。以前的步行街是静悠清雅,繁华而不喧闹的,如今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很多商业大厦的外墙广告牌位都换成了可以播放有声短片的LED电子屏。自从装上了这些电子屏后,每天从早上1000到晚上1100高分贝音量刺耳的广告都在不间断地播放,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及办公人员的生活,尤其在中午休息和夜间休息期间,四周年老体弱、神经衰弱患者是叫苦不堪。

二、还有一类噪音就是步行街的一些商家,比如某些眼镜店和美发店,为了招揽客人或宣传,直接在店里或店外放置高音喇叭音箱,每天不停播放一些刺耳又低俗的歌,轮番轰炸路人的耳膜,音量是一家高过一家。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其中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极值60dB,夜间极值50dB,以上声音的分贝都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一类步行街,作为一个城市的窗口,代表了这个城市的基本面貌,是一个外来游客和本地居民休闲购物、饭后散步的场所,因为这些噪音的存在,变得好似农贸集市一般,大大破坏了城市形象,降低了城市素质;因为这些噪音的存在,也使得市民和游客都不愿意驻足停留,没有了驻足,又何来消费,又怎么能提升我市的经济?我们一直在努力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把柳州打造成“山清、水秀、地干净”的宜居城市,要实现这个目标,更要注重文明建设,不能让市民每天生活在噪音严重污染的环境里。

 建议:1、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和监查力度,如有在城市市区(五星步行街)噪声敏感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应立即制止并要求其撤出音箱,第一次予以警告,警告仍不改正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被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要求设立户外LED电子屏的公司,在投放有声广告的时候应设定播放时间,要避开周边群众的休息时间,而且播放的音量分贝不应超过国家的相关标准。

3、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群众举报有“捉迷藏”现象的情况,一旦查实应予以严厉处罚,并在媒体上曝光,增加社会舆论的约束力。(城中区政协工商联组委员  韦振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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