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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我市农村道路建设情况的调查

  • 2009-02-10    许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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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农村道路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区划调整前我市农村道路建设的基本情况

区划调整前,即2002年以前,柳州市辖柳江、柳城县和郊区,即“两县一郊”。当时县郊农村公路管养总里程为2278.923公里。其中一级路1.14公里,二级路9.153公里,三级路57.049公里,四级路1816.904公里,等外路394.677公里。实现了乡乡通油路和基本实现村村通等级路目标。

(二)区划调整后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取得跨越性发展

2002年下半年,国务院对我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把原为柳州地区所辖的融水、融安、三江、鹿寨四个县划入柳州市管辖。四个县除鹿寨县外,其余三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而交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问题尤为突出。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分头下县实地调研。市交通局作为交通建设管理职能部门,更感觉到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加快发展,时不我待。

1、“三项会战”吹响乡镇油路建设集结号。在调研的基础上,为从根本上改变北面三个县发展落后的现状,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3开始,用3年时间,开展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沼气建设、通乡油路建设“三项会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攻坚克难突击建设,突击发展。“三项会战”激起全市城乡各族人民摆脱贫困、改变落后、加快发展的极大热情,各县都成立“会战”建设办公室,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会战”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下,党政机关、企业和社会各界纷纷踊跃出资捐助,仅农村公路建设这一项,就接到捐助款1255万元。2003-2005年3年间,乡镇油路会战建设共投资1.3292亿元,修建通乡油路21条450.2公里,直接受益的乡镇26个。农村公路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世世代代因不通路路而常年与外界隔绝的偏远山区人民群众,破天荒看到汽车开到了家门口,乘车只需几十分钟就能赶到过去需要几个小时甚至几十个小时才能走到的圩场、乡镇,山区群众直呼共产党好,政府好,改革开放好!融水县安陲乡一位苗族老人热泪盈眶地说:我60多岁了,想不到还能有这么好的一条柏油路通到自己家门口,还能看到汽车开到山里来!偏远山区群众发自内心地把交通部门与民政、扶贫部门等同起来,称之为政府为民服务的三大“慈善机构”。

2、筹措资金,争取立项,加快发展。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市交通局积极组织力量,加大地方规费征收力度,强化基础性工作,通过争取自治区交通厅、市发改委立项,争取开发银行贷款等办法积极筹措建路资金。2003-2008年,地方规费征收3.79亿元(包括市辖六县);争取得到农村公路建设立项346项。其中油路立项51项,通村等级路立项295项。为落实道路建设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今年市里还争取到开发银行贷款4 .3亿元。“三项会战”后的2006-2008年,共争取到农村道路建设立项216个,建设里程1783公里,计划投资7.116亿元。

区划调整前,六县81个乡镇(后柳江县有一乡合并,现为80个乡镇)有油路18条458.3公里,有半数即40个乡镇未通油路。其中融水县全县20个乡镇就有16个乡镇未通油路,占全县乡镇数80%;三江县15个乡镇有11个未通油路,占全县乡镇数73.3%。六县882个行政村通公路(包括等级路和等外路)469个,有413个行政村未通公路。其中融水、融安、三江三个县505个行政村就有328个行政村未通公路。区划调整后,我市县乡新建油路32条801.276公里,是区划前油路总里程的一倍多;新建通村公路308条2906.61公里。其中沥青(水泥)路47条377.1公里,沙土路261条2524.51公里。六县通公路的行政村由原来469个增至789个,增加320个,增幅达68.2%。目前尚有93个行政村未通公路。

二、农村公路建设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1、公路建设地方政府投资不足,配套资金难以到位。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有四:一是中央车购税,二是国债补助金,三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补助金,四是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措机制。解放之初,我们国家一穷二白,为尽快发展交通事业,国家实施分级建设、分块管理办法,按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屯道排列建设的轻重缓急。地级市负责所辖的县乡道路建设,通行政村的道路建设还只是采取鼓励、奖励式建设措施,即当地乡村政府、群众有建设的迫切需求,有出资出劳拆迁让地的积极性,报市政府并报省(自治区)交通厅批准立项,交通厅、市政府即出资补助。屯级路目前尚未纳入国家公路建设计划,由地方政府和开发扶贫部门视财力和可用资金情况进行规划建设。公路建设需要大量资金,而市县财政基本上是“吃饭财政”,贫困县甚至是“欠饭财政”,拿不出太多的钱甚至拿不出钱来搞农村道路建设。2003-2005年“三项会战”,市财政拿出1.1259亿元投入通乡油路大会战,六县总共才出资1952万元。就这样的出资比例,县里都难以承担。

投资不足,缺乏资金,加上县级政府配套资金难以到位,致使我市农村道路建设急需立项建设的无法立项,立了项的不能按时施工,施工的不能按期竣工。为适应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县交通局积极开展交通建设调研并争取建设立项。但往往是立项并施工后资金不到位,交通建设部门只好到处“化缘”借债。一条路修下来,交通部门债务累累,建设的积极性大减。

2、体制出现建设管理缺位致使资金难以到位。目前全市四城区均未设立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在全市四城区中出现盲区。没有主管部门,城区农村公路(即原来的郊区农村公路)建设只好由市交通局公路处直接管理。但建设的资金配套因城区政府的部门管理缺位则难以落实,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2004年市里下达给柳南区、柳北区三条通达过程公路,因资金不到位而不能动工,只好停工待建。2005年市发改委下达当年城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河东至老渡口四级公路建设是当年市政府为民办的45件实事之一。该项目总投资708.03万元,其中市财政出资为317万元,城中区政府配套391.23万元;但由于城区政府配套资金不能足额到位(至2007年底尚缺191.53万元),资金缺口较大,该工程至今仍未能完工。

“十一五”期,我市农村公路计划建设总里程将达2738.9公里,总投资11.38亿元。其中国家和自治区将补助资金5.88亿元,柳州市及所辖六县两级政府配套资金5.5亿元。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为确保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实施和如期完成,决定把市县两级配套资金纳入两级财政投资体系,并与开发银行商贷。按“统一贷款,分级使用,分级偿还”原则,市政府指定市交通局以资产抵押方式,统一打包向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贷款4.3亿元,贷款本息还付期为12年。此项贷款已经商定,正在完善合同等相关手续和编制用款计划,制定管理办法。这是市委市政府的一个创举,它不仅仅证明市委市政府对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度重视,更为重要的,是这一创举一揽子解决了建设配套资金的落实问题。但4.3亿的贷款与5.5亿的配套资金之间尚还有1.2亿的缺口,仍需要政府加以落实。

3、县际县内路网亟待抓紧建设。我国“五纵七横”路网建设是国家经济腾飞、社会发展的血脉性支撑,同样,县际县内路网建设也是县域经济和县际经济的基础式依托。目前我市六县还有多条需修接的县际路网,如融水县古豆至罗城县龙岸19.4公里的沥青(水泥)路;我市六县还有多条县内急待立项修建的乡际路网,如融水县安陲乡与大浪乡、安太乡等乡际路网的连接。尤其是融水县的县内路网建设更为迫切,由于该县的地形走势和交通走向较为特别,板江-大年、小荣-杨梅坳、榄口-洞头、兴洞-杆洞、浮石-和睦呈五大纵向如伸开的五指向各乡镇延伸,最远的有148公里,最近的也在60公里以上。若不加紧县内路网规划建设,五个手指头之间没有接连通道,就象高山峡谷,“相对半步远,走路要几天”。仅这些县际县内的路网建设就需要几亿资金。而县际县内路网道路,由于不是通乡油路,上级道路建设部门不能按通乡油路补助标准予以补助,最多只能按通村公路标准通过立项予以补助。通乡油路与通村公路补助标准相差很大:通乡油路三级路60万元/公里,四级路40万元/公里;通村公路硬化路20万元/公里,沙土路10万元/公里。如果按通村公路立项建设县际县内联网的三级油路,地方政府就要垫支50-60万元/公里。

4、大量的已通公路亟待改扩建。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县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村村通”道路建设多数为沙土路,有相当数量的等外路。区划调整后2003-2008年,新建沙土路就有261条2524.51公里。目前全市县乡沙土路里程在3300多公里。县际、乡际间的油路建设,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四级路和局部等外路。尽管2003至2008年全市农村道路改扩建已投资11.457亿元,完成353个项目,改扩建总里程4036.1公里,但农村道路上等级和硬化的改扩建任务今后仍相当沉重,与初始通车路建设相比,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资金则更多。这些改扩建又是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所必须非建不可的项目,只是轻重缓急分段实施而不是可建可不建问题。

5、多座危桥急待加固或重建。我市农村道路桥梁,现有大桥25座,中桥91座,小桥279座,共395座。据最近调查,有的桥已出现面板断裂、桥栏杆断裂、桥墩基础冲空、拱圈开裂等情况。柳城县的杨柳中桥,鹿寨县的导江中桥、百合大桥,融安县的龙妙大桥,融水县的龙拱中桥等5座桥被勘定为危桥,其中县道3座,乡道2座。按技术分类,则五类桥(损坏最为严重,应禁止通行)为2座,四类桥为3座。目前危桥所在的县交通局正采取车辆限载、限速、限行等确保交通安全的临时措施。这些危桥均急待加固或重建,据初步测算,仅修复这5座危桥,就需资金100多万元。

6、资金使用的管理问题。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中央车购税、国债补助金、广西壮族自治区补助金和各级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据调查,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各县都存在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主要是:

(1)资金与项目脱离。自治区公路局按工程进度下拨经费(项目补助费),由于经费紧张、捉肘见襟和项目间难以接应等原因,加上多途径下拨,多渠道混合,各县交通局都没有很好地把下拨资金与建设项目对接,“统收统支”。其结果是,得到手的钱不知这钱从哪里来,用出去的钱也不管这钱该用在何处。

(2)挪用资金。因县财政困难,许多项目配套资金难以到位,只能在上级下拨的资金中“周转”运作。A项目资金挪到B项目建设上支出,拆东墙补西墙,“寅吃卯粮”。

(3)资金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不规范不扎实。诸如项目档案不全、账目不清、源流不明等。针对上述问题,市交通局在调研基础上正着手清理整顿。

7、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杆线迁移等协商不落实,补偿经费不到位,严重影响建设计划的实施。道路建设,沿路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杆线迁移及经济补偿等均由地方政府协调、协商解决。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问题的解决难度很大。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他们不愿出让土地,加上政府补偿额度不高,当征地协商不下时,施工则无法进场。房屋拆迁是难度更大的一项工作。有的屋主死硬不愿拆迁,成了“钉子户”横梗于建设线路之中。河东至老渡口四级公路建设,是2005年市政府为民办45件实事之一的建设项目。但至今这段仅15公里的路程仍无法完工,其原因之一就是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问题解决不了。柳东6队、8队、9队原有7家房子拆迁协调不下,马鹿村边2处道路建设冲沟占地问题协商无果。起于柳城县上雷村止于鹿寨县屯秋村的43公里三级国防油路建设项目,早在几年前就已立项,计划于2007年底完工,但至今道路尚未贯通,就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杆线迁移等协商不落实,补偿经费不到位等原因所导致。从上雷往屯秋方向约7公里处,有一块土地未能征下;东泉街接陈家码头间有一约2亩地至今征用未落实;路经上雷街有两间房子拆迁问题未能解决。

杆线迁移也是道路建设遇到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道路建设所经过的地面、地下的线杆,所涉及的单位众多,情况错综复杂。有部队光缆、通迅线路,有铁路、地方各相关部门的通迅光缆、线杆。这些线杆迁移协调难度大,要价高。仅上雷至屯秋间一广州军区通迅总站地下光缆的就近迁移,就要40 多万元。有的线杆因受特殊部门控制而无法迁移,只能重新规划改道。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杆线迁移等协商不落实,补偿经费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建设计划、建设进度的实施。去年公路建设检查评比,我市在广西排为全区倒数第二名,上述这些“不落实”、“不到位”是主要原因之一。

8、原材料涨价,导致建设经费严重不足。2007年以来,受“煤电油运”等方面涨价影响,公路建设严重受挫。燃油供应紧缺,材料价格上涨,运费加大。2007年10月后,水泥市场价格由220元涨至420元/吨,沥青价格2007年8月后由3700元涨至5200元/吨,石油由原来的3000元涨至4000元/吨,钢筋材料由3800元涨至5600元/吨,柴油燃料由5520元/吨涨至7700/吨。因原材料涨价,施工中标单位不愿进场施工,因为每下一锄,每动一铲,带给施工单位的不是利润,而是亏本。鉴于这种情况,广西出台一个施工工程实际出价比中标造价高的调差补助政策:高在5%之内由中标方自行消化;5%以上10%以下,建设方承担80%的超出部分,中标方承担20%;高于10%,须从头再来,重新立项,重新设计,重新报价。去年,全市因材料涨价因素导致68个建设项目受阻,需追加建设资金5417万元。

三、几点建议

1、各级政府应把农村公路建设提上政府工作主要议事日程。广大农村虽然不像城市那样是政治、经济、文化、人口密集型社会,但它是最广大的行政区域,是最需要政府关注并予扶持发展的社会薄弱环节。我国的建设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已逐步具备“反哺”农业、扶助“三农”发展的条件,国家已吹响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号角,加强新农村建设已是党赋予各级政府的新的行政使命和工作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交通建设必须先行。如果说财政、民政、市政是市政府三大行政之本,那么,农村交通建设作为“市政”的主要组成部分,应提上各级政府的主要议事日程。

2、农村公路建设需多方寻求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对于农村公路建设,国家逐步实行的地方政府投资为主的政策,将给我市财政带来很大压力,而三江、融水县的压力则更大。在六县93个未通公路的行政村中,这三江、融水县就有86个(三江县63个,融水县23个)。当前正遇上国家以拉动内需战胜国际金融危机,拿出4万亿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公益事业。我市必须紧紧抓住这个机遇,争取多一些资金,用于我市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实现国家要求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的目标,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仍然很重,需要多方寻求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

3、在农村交道路通建设中,各级政府应做好三项工作,履行三项职责:一是做好路网建设规划,按轻重缓急争取立项建设;二是做好土地、房屋、线杆等征用拆迁的协调、补偿工作,让出地方来修路;三是落实配套资金,使开工项目能顺利按时完成。

4、在农村公路建设上,除乡、村间道路建设而外,大量通屯道路建设亟需政府扶持。在通屯道路建设扶持上,目前政府应通过三个渠道来开展工作:一是扶贫办以相关的扶贫经费支持建设;二是市发改委,做规划立项和争取政府资金;三是市交通局,主要是技术指导和建设验收。通屯道路建设是农民受益最为现实、最为直接同时最为期盼的,是农村最为直接的“民心工程”。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积极规划,让农民更多地感受和共同享受国家30年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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