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社情民意信息

村寨防火改造工程要完善相关政策

  • 2009-03-12   

内容导航:

    我市从2008年开始,在融水、三江两县启动村寨防火改造工程,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建议完善相关政策:

一是市、县两级要明确设计、监理费用数额,增加配套资金。由于自治区批准的投资计划中没有包含设计费用、监理费用及管材、水泥等材料的二次运输费用,且明确规定前期费用不能占用自治区下拨的投资资金。由于融水、三江两县很多村屯未通公路,材料二次运输成本高。两县缺乏有资质的设计、监理单位和设计人员,需要外请则费用相当大,单靠县级级财政无法解决,请市政府增加配套资金。

二是设计深度要明确,标准要符合农村实际。自治区建设厅对寨改的设计要求接近城市房屋和市政工程的设计,要求过高,设计成本过大。

三是防火改造、水改工程和人畜饮水工程相结合要求明确有关政策。作为国债项目的人畜饮水工程和水改工程结合时,设计施工的程序和深度要有具体要求,监理方式和资金管理要有具体规定,资金审计和验收程序要有明确方案。


打印 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827140
版权所有:©201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2020008324号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