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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市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议

  • 2016-01-24   柳江县政协委员 曾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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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产生了大量建筑垃圾,其处理已经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我市现有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主要采取堆放、填埋的方式,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撒漏和粉尘、灰沙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环境污染。因此,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搞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是改善市容环境、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的必然要求。目前,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等,据专家介绍,这些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可达95%以上。现在在很多大中城市(如南宁市),都建有多个建筑垃圾消纳场。为此建议:

    1.科学选址。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址的选择,既不能离城区太远,以减少清运费和运载过程的撒漏等,也不能离居住区太近,避免影响居民生活和造成二次污染。

    2.加强监管。一方面,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现科学和规范化管理。对建筑垃圾消纳场的作业流程、作业方式实行标准化管理,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职能与职责;另一方面,应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发现处理建筑垃圾乱倒行为。

    3.变废为宝。建筑垃圾消纳场应采用回收设备以及建筑垃圾利用技术,再生利用,改变以填埋为主的建筑垃圾处理方式,对建筑垃圾进行筛选、分离,做成各种合乎标准的生态建材,既变废为宝,又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引进企业投资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项目,引导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产业化发展,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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