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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柳南区西鹅乡凉水屯的刘家大院,是清代“奉政大夫”刘花琼故居,始建于清代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距今117年,1996年被市政府列入我市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建筑砖木结构,由三厅六井组成,面积1000余平方米。整体建筑保持完整,具有珍贵的历史艺术价值,对研究我市清代建筑技术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该建筑历经百年,内部木质梁柱受潮腐朽,白蚁侵袭严重,外墙出现裂缝、墙面泥土剥落,安全状况令人堪忧,对文物使用人及相邻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由于凉水屯属市郊乡村,居住人无法负担该文物的维修费用,资金匮乏已成为维修刘家大院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为此建议:
1.拨付专款修缮,消除安全隐患。鉴于刘家大院重要的历史价值及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建议尽快按市文物部门拟制的《柳州市刘家大院维修方案》对其进行维修加固。建议由市财政拨款对其院内木质梁柱、外部墙面进行一次性整体修缮,消除安全隐患。
2.编制文物维修预算,分步实施抢修工作。建议由市文物部门对全市文物抢救性维修项目进行摸底排查,编制年度维修计划和方案。市财政部门以文物部门的维修计划和方案为基础,论证编制全市年度文物抢救性维修预算。通过预算的项目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每年维修一批濒临危险的文保单位,避免出现文物遗产快速减少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