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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乡村工作开展后,我市农村过去常见的“垃圾围村、垃圾进田、垃圾上路、垃圾入河、乱堆乱放、乱丢乱弃”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乡村卫生环境明显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但是,目前我市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特别是环卫设施建设滞后,严重影响了群众持续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直接制约着清洁乡村工作的效果。具体表现在:大多数乡镇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垃圾填埋场,一些租用的垃圾堆放场容量非常有限,乡镇垃圾填埋场已经饱和或即将面临饱和;县级的垃圾中转站处理功能单一,还没有建立“分类、减量、压缩”的工作模式,垃圾处置能力不足,垃圾转运清运工作难度相当大;农村大多数垃圾通过焚烧方式处理,在部分减轻垃圾清运压力的同时,也因为焚烧了很多不宜焚烧的垃圾而产生二次污染。为此建议:
1.整合涉农资金,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采取“财政补一点、集体拿一点、农民筹一点、各界帮一点”的办法,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社会、群众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整合农村改路、改水改厕、农村垃圾处理、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沼气、新农村建设等涉农项目资金,发挥资金聚集效应;制定落实好奖励政策,通过以奖促治,对清洁乡村工作做得好的乡镇和村屯,可以在支农项目资金上予以扶持;整合村级“一事一议”项目、住建、文化、卫生、民政等多种资源,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和项目实施计划表,按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使乡村的交通、文化、农田水利等设施建设取得突破。
2.建立农村垃圾分拣分类处理工作机制。合理选择符合农村特点的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按照“减量化、资源化”要求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尽快建立垃圾分拣分类处理工作机制,使农村垃圾能“分类”、“减量”,在垃圾分拣后,重点对金属、纸、塑料等进行回收,对废旧电池、农药瓶等有害垃圾及不可回收、分解的垃圾运送到县指定的垃圾场集中处理。
3.通过招标引入承包经营方、政府予以适当补贴的方式,在地理位置优越,服务设施比较齐全的农村建设规范的垃圾收购站,负责回收周边村庄的可回收垃圾资源并负责清运处理不可回收垃圾,收购站以日用生活用品来换取村民的可回收垃圾(包括农业生产废弃物)。(柳江县政协委员 曾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