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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性工作,指的是社会服务性质的非行政类政府或半政府行为。譬如:劳动力转移,人才市场等人才服务,各种公益互助行为等。其中绝大部分事务性工作目前仍由政府相关部门管理操作,事务性工作通常有相应的财政预算。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简政放权,将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是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政府推出相应的社会服务领域并将这部分职能交由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基层组织承担,把政府工作重点放在“保基本”上,在非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发挥市场和社会组织作用。“把该放的权放掉,把该管的事管好”,可以优化政府职能部门,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此建议:
1.将政府事务性工作向社会公开。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将政府事务性工作面向社会开放信息;
2.引导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参与到政府事务性工作中。民政部门要有效引导更多的社会中介组织等各种社会力量有序纳入社会管理主体,参与社会管理,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构建健康长效的管理服务体制;
3.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将事务性管理服务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办,不仅能提升效能,还能降低服务成本。(市政协委员阳夏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