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社情民意信息

关于整治低档次营运车辆的建议

  • 2014-05-08

内容导航:

    在城市快速发展及现代文明城市建设的同时,一些不相协调现象也日益凸显:道路上行驶着各型、类、色运营车辆(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两轮摩的),特别是地处交通物流发达区域,如: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商贸批发和零售专业市场商圈等地人客流量大,各种交通运营车辆大量增加,交通无序,出行困难,管理失序。因此建议:

    一是坚决取缔(人力三轮车、三轮电动车、三轮机动车)。1.投放更多出租车以满足需求,对到报废期的坚决销毁,消除不安全隐患;2.允许微型面包车载物在市区内行驶;3.发现违章违规即收缴运输工具进行销毁,不能以罚代管。

    二是规范管理,引导使用。1.对以上车辆进行注册登记领证发牌使用,免收管理费;2.型号式样色调统一,每半年进行安全检查;3.驾驶员要携带驾驶证、上岗证持证上路;4.城管执法局、交通稽查、交通警察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安全、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联合执法等措施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大执法力度;5.对人力三轮车实行错时上路(每日730-1930禁止上路行驶)。(柳南区政协)

打印 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827140
版权所有:©201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2020008324号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