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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社会开办的午托班实施监管的建议

  • 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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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全市公办初中、小学提供午托服务的很少,广大家长因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全程照顾孩子,因此将孩子的管理托付给私人利用家庭住房开办的午托机构。由于目前没有明确的职能部门实施监管,该行为处于完全自由开办的状态,存在消防、饮食卫生等安全隐患,而需要午托的孩子都是未成年人,一旦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难以估量。

    为此建议:政府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对社会举办的午托机构实施有效监管;在从业人员、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制定标准;实施督察,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要求纠正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鱼峰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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