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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额度的建议

  • 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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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对住房消费支持作用十分重要。在目前较高的房价水平下,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限制,削弱了公积金制度低利率融资的政策效应和改善职工住房需求效应。

    2009年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当年末我市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约为3900/㎡。2010年为了紧跟国家调控房地产步伐,我市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30万元,降低了10万元,当年末柳州市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继续增长。截至目前柳州市相关政策没有调整过(南宁现已提高到50万元)。然而,房地产经过四年发展,2012年末柳州市商品住宅平均价格比2009年提高了约2000/㎡,增长51%。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资料显示,2009-2012年,个人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呈显著下降趋势。为了让更多普通干部职工圆住房梦,减轻购房负担,因此建议:

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特别是对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家庭予以鼓励和支持。(农工党柳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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