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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休闲农庄增多,但从去年起,一些原已办证或新办证的农庄遇到了续证难或办证难的问题。发证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有续证或新办证农庄必须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产证、开工证等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目前我市休闲农庄多数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大部分经营场所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资格,这意味着原已办有证件的农庄将面临无证经营的状况,并可能承受投资损失。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出台促进问题解决的办法,既考虑要符合新政策的要求和保证食品安全,又考虑到我市休闲旅游产业的持续发展和投资人的基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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