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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区内一些道路建好后不久,便又被开挖。由于有关部门没有监管到位,一些开挖施工单位对修复工作敷衍了事,道路修复质量达不到开挖前的水平,致使道路(特别是人行道)凹凸不平,既影响了城市市容,也存在安全隐患。
建议:
1、进一步加强道路开挖后进行修复的监管和验收工作,确保道路修复质量达到开挖前的水平;
2、明文规定,新修道路在一定年限内禁止开挖;3、修建城市道路时,要做好长远规划,埋设的相关管线应在道路修建时一并规划并施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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