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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对马路市场的监管

  • 20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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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城路柳州照相馆一带,潭中高架桥下面、胜利小区、屏山小区等地,乱摆乱卖、违章占道经营现象严重,既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又影响环境卫生。另外,中山西路与映山街交汇处的“跳蚤夜市”还曾出现因争抢摊位引发的斗殴事件。

   建议:

   1、由城管、工商、环卫、城区街道等单位联手,对马路市场全面摸底,分类治理,属违章经营、乱摆乱卖的,坚决取缔;对确需保留的,设置必要经营和环卫设施。

   2、规范早市、夜市管理。坚持“三不”(不扰民、不阻路、不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原则,一是限时撤市、出市。早市8点以前全部撤市,夜市18点以前一律不得上市;二是划定经营区域,划行分类就市,严禁乱摆乱卖;三是实行摊位保洁制。

   3、加强对马路市场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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