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社情民意信息

县乡医疗垃圾处理亟待加强

  • 2009-09-01

内容导航:

我市县以下行政区域没有医疗垃圾集中处置机构和设施。医疗废弃物或简单焚烧,或当成生活垃圾弃置处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容易引发疾病。

建议:1、各县应设置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机构和设施,对县域内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集中收集运送,实行无害化处理。2、在不能建设医疗废弃物处置机构的,由柳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定期收集、运送医疗废弃物。3、加强监督,对不按照规定对医疗废弃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应予处罚。                         信息来源:政协融水县委员会

打印 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827140
版权所有:©201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2020008324号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