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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侵害群众利益谁担责?

  • 20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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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桂、湘桂铁路扩容建设的附属工程未能按时完工;一些桥梁 、涵洞间距不够合理,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沿线部分隔离护栏被村民拉开作通道,没有及时维修,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在建都段,部分民房处于规划建设的铁路线交叉包围圈内,住户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

柳江县境内的高速公路旁绿化植物生长茂盛,遮蔽便道,影响群众通行;进德、成团、洛满段附属工程损毁严重,排洪不畅,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建议:柳州市政府与工程建设单位协调处理,妥善解决工程遗留问题。今后应在施工前对工程规划反复审核,对有可能损害群众利益的,应予修改工程施工方案,避免造成损害后再补救所带来的损失。

(信息来源:柳江县政协委员会 高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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