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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村征地补偿过低伤农

  • 200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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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村被征用土地每亩补偿12万元,补偿过低;部分农民土地没有征完,六至七层的拆迁户回建房没有配套农具房和晒谷场地,拆迁农民生活农作不方便;划拨给村委的三产用地设定用途为商办楼,达不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建议:1、提高征地补偿金,给被征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2、在每栋回建房一楼设置配套农具房,一户一间。3、回建小区设立晾晒场地,用于晾晒农作物。4、将三产用地原设定的商办楼改为商住楼,使失地农民失地不失收。

                 (信息来源:政协城中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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