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社情民意信息
内容导航:
我市现行的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标准为:城市居民月人均收入不足240元的,可享受每人240元/月的低保补助,农村居民年人均年收入不足683元的,可享受每人44元/月的低保补助。但我市有些“城中村”,如鱼峰辖区的驾鹤、水南、鸡喇三个村居民生活费用、物价水平与城市一样,但低保却执行农村标准,不到城市的五分之一,这些生活在城区的“村民”生活极其困难,这一问题在年初本会的《社情民意反映》已列举,但至今没有解决。
为此再次建议:尽快解决“城中村”居民的低保标准问题,让他们与市区居民一道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上一篇: 煤气初装费可否取消 || 下一篇: “三农”扶持力度亟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