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思想是柳宗元政治思想的核心。柳宗元主张官员应该做百姓的奴仆,应该时刻将民众的利益放在首要的位置。
柳宗元在很多文章中认为,要想实现“民本”,官员应该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在《贞符》中,柳宗元提出一个理想的社会:“父子熙熙,相宁以嬉。
赋徹而藏,厚我糗粻。刑轻以清,我肌靡伤。贻我子孙,百代是康。”如何实现这一理想,柳宗元强调“仁”的重要性,对于具体执行“仁”的官员来说,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廉政”。
人的本性中都有一点贪婪的特点,虽然孟子称人性本善,但在现实中,人们对利的追求似乎超过了对善的追求。为了说明这一点,柳宗元特地作了一篇文章《蝜蝂传》,托物言志,借对蝜蝂的描述,对人的本性作了非常形象的刻画。由此,柳宗元引发出对人的思考,一些人也如蝜蝂,贪得无厌,形状虽不是蝜蝂,其智商却如蝜蝂一样。贪婪的下场是自我毁灭,从为官之道看,贪婪之人必将走向灭亡。
既然人有追求“利”的本性,那么如何解决“利”和“仁”之间的冲突呢?柳宗元主张用廉政来解决。如何才能实现廉政?《吏商》一文作了很好的论述。“污吏之商”恃其官势,欺诈百姓,扰乱市场,垄断生意,根本不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与“污吏之商”相反,《吏商》另塑“廉吏之商”。所谓“廉吏”—— —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清官”。柳宗元认为廉吏之为“商”,是取其利之大者远者,即人们常说的追求利益最大化。对于官员来说,国家的长治久安,百姓的安居乐业,这就是廉吏所追求的最大的 “利”。“急民”二字,是其“利”之所在,与其“生人之意”相吻合。
“急民”者,急民衣食货用之利也,关系到国计民生之根本。这种观念的出现,与柳宗元的“民本”思想是一致的,正体现了柳宗元“民本”思想与廉政思想的统一。
柳宗元并没有否定官员对利的追求,他只是强调,人不能因财而堕落。
同时,柳宗元将官员对利的追求与他的民本思想相结合,官员对利的追求就是要为百姓谋求幸福的生活,这也是“利”的最大化体现。由此可以看出,柳宗元的廉政思想充分考虑了人的基本情性。柳宗元还为人们描述了一些他心目中的好官形象。在柳宗元的传记文章中,他为这类能够具有廉吏特点的人立传,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段太尉逸事状》一文。
但在此文中,柳宗元也提出了另一问题:廉政依靠道德自律显然是不够的。作为官员来说,即使自己廉政,不收受贿赂,却难以保证自己的下属不做这样的事,就正如段太尉不受朱泚的礼物,而其女婿却接受了。如何来处理这样的事情呢?这就需要在廉洁自律之外,还应有“他律”,即通过一定的制度、秩序制约官员,保证官员的廉政。但是,中国古代社会不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国家的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帝王决定一切。“人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律”在古代社会实现的微弱。因此,柳宗元认为,道德自律在官员的廉政建设中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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