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致公党柳州市委

关于在柳州市基层人民法院增设法律文书模板的建议

  • 2017-11-24    致公党柳州市委员会

内容导航:

提起诉讼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益。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和居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城市低收入家庭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仍然十分无助和被动。虽然法律援助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此类问题,解决了部分群体的困难,但无偿的法律援助只能出现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或依特定情形下当事人申请,政府才会派出律师针对部分法律环节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笔者了解和调查,很多群众在起诉时就遇到很大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人民法院立案需要规范的法律文书。随着互联网信息咨询的发达以及律师业务的推广,仍然存在很多群体受制于文化和经济水平而在起诉时就遇到困难。在国家层面上,虽然近年来三大诉讼法均对口头起诉做了规定,方便了当事人行使诉权,但在实践中这种做法一般出现于人民群众文化水平较低偏远山区。基于法律的严肃性和有关具体规定,据调查,口头起诉在各级法院仍然极少使用。

鉴于不能及时申请法律援助,不符合口头起诉条件,以及经济困难群众在起诉时因不会书写法律文书而影响诉权,建议在柳州各基层人民法院增设法律文书模板。

做好提供法律文书模板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十九大报告提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在柳州基层人民法院增设法律文书模板,体现了国家和公权力对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保障,也使柳州立案便民工作落到实处。

其次,增加法律文书模板,能够有效提高基层法院工作效率,同时能与法律援助、口头起诉相得益彰,对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再次,增加法律文书模板便于公民有序、顺畅提起诉讼,同时也是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的重要切入口。

为此建议:在柳州各基层人民法院增设法律文书模板。

1.应主要为常见法律文书模板,例如,起诉书、上诉状、申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等。在法律文书的内容上,应根据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尽可能地将常见案件起诉书进行分类汇总,便于群众查阅和借鉴。

2.法律文书模板应放置于便于查阅之处,如纸质模板过塑后放于立案庭,群众利于查阅的地方。在有条件的地方,应提供电脑或自动查询电子设备,使查询阅览更加便民、快捷、智能。

3.对于一些已经有法律文书模板的基层人民法院,应进一步增加、规范和整理法律文书模板,同时可配合一些范例,更有利于群众理解和借鉴。

    打印 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660369
    版权所有:(C)201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