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车祸的原因似乎是为了避让我弟弟而造成的,所以很快我弟弟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他被警察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承担车祸的全部责任。这时,所有人都认为我弟弟这次肯定要败诉赔款,直到倾家荡产。因为谁都知道“次干道让主干道”是全球通用的交通规则,更何况,这次是警察亲自起诉他。与中国的情况不同,在美国,警察在交通管理中是有绝对话语权的。比如,美国警察一旦看到你的车速太快,凭经验判断你超速了,马上可以追上你开罚单。
适值美国的金融危机后期,政府已经财政空虚,美国警察很想利用自己的绝对权威,从每一个缝里抠出钱来,为国分忧。
而我弟弟当时刚拿到绿卡,又新买了别墅,没有多余的钱请律师,只能自己去勘察现场。他坚信,以他当时小心谨慎的开车状态,不应该出错的。但是车祸实际发生了,他就必须清楚原因所在,不能茫然地把自己交给别人,听候判决。
来到车祸现场观察,他首先注意到这个路口没有红绿灯,也没有任何指示不允许左转弯的标识。这让他相信,他当初选择走这条道的想法没有问题。
接下来,看看美国的路口常有的一块牌子,(stop and slowly )提示开车的人转弯进入主干道时,停一停,看一看。他回忆自己当时也已经习惯性地这样做了,就像他回到中国乘的士都习惯性地上车先系安全带一样。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我弟弟怀疑是对方车速太快,可是这个想法他不能取得证据,因为这个路口连红绿灯都没有,更别说是摄像头了。哪怕有摄像记录,在美国也不能作为证据。虽然美国电子设备非常精良,可是他们还是选择相信人,只有人证才能作为证据。而现在既然连警察都亲自来告他了,估计这方面的证据他是拿不到的。
难道这次注定他要莫名其妙地背一次黑锅了吗?不,他虽然没有办法拿到对方错误的证据,但是他还是坚信自己没有错。环顾四周,在T字路口来回地徘徊……突然一个数学问题进入头脑——这条T字路上那一横主干道不是直线,而是有弧度的,这弧度的设计角度是多少?
这时,他完全沉浸在探索数字的乐趣当中了。
等到开庭的那一天,美国警察气势逼人地站在原告席上,而我的弟弟也胸有成竹地面对着法官,回答着他提出的每一个问题。轮到我弟弟用充满柳州方音的英语说“我没错”时,刚开始美国法官不屑一顾,他或许想,连现场的警察都运用美国交规和法律逐条列出你的错误了,你还想抵赖?
只见我弟弟镇定地向法官递上自己现场取证的图片,然后再回到被告席上,耐心地逐条陈述自己没有错的理由:
首先,我严格按照交通标识行车了,既没有超速也没有主观违规。(这一条我弟弟可是找到了几个当时看热闹的现场人证。)
其次,我在路口已经停车观察了。在我慢速准备左拐弯时,并没有看到左边主干道上有车辆出现。为什么等我左拐弯时却碰上了主干道上的车辆而避让不及呢?
请看现场图片,在T字路口左边的主干道上 ,画有一行停车位,当时上边停放了五辆汽车。按照每辆汽车长三米,就有15米的交通视线被挡住了,等我过了这15米突然看到主干道上来的车,这时我只有0.2秒的时间反应。0.2秒的反应时间,如果是职业赛车手可以马上做出刹车反应,而我只是普通人不是赛车手。再说了,这条路不是修给赛车手用的。哪怕当时是一位赛车手开车,他能刹住车避开了前边,后边还会有车尾随撞上。
第三,这是一条弧形的T字路,在横向、弧形的主干道上,我准备驶向的T字路对面,同样停满了车辆,若当时我以最快的速度拐弯避开主干道上的来车,空余的路面也不够高速行驶的车甩尾转弯。
末了,我弟弟真诚地向所有人道歉:“在这次交通事故中,很遗憾留下了很多麻烦,但这真的不是我主观制造的。”
听到这里,警察有点不知所措了。或许波士顿狭窄的街道,过多的车辆让他们只考虑到停车的方便,在划定停车位时,没有人用精细的数字去计算过可能会发生的问题。法官看到警察面对这些数字哑口无言,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或许被告的数学题法官也没有完全明白,他只好宣布休庭。
第二次开庭时,不知为何警察没有露面,而且还换了一位法官。或许这位法官数学好一些,他听完我弟弟那一堆数字、看完图片后,真的对我弟弟宣布--------“你没有错”!
事后,保险公司的人登门来给我弟弟赔偿被撞坏的车。他向我弟弟透露一个消息;他们公司只用赔我弟弟的车的损失。那个被撞得翻了几个跟斗的美国女人,当时下车就自己走了,没上救护车。难道真的是她超速不敢留下?若是那样,警察查出是她的问题,她会连上救护车的费用都得自己掏。还有那几辆放在路边被撞的车的损失,算上去也不小。总之,保险公司的人很高兴我弟弟赢了官司,他们也不用负更大的责任了。
这个消息让只会读书的华人书呆子们欢欣鼓舞。难道不懂法律,只用中国人最擅长的数学也能战胜密不透风的美国法律?现在我才真切地体会到,当年我父亲常唠叨的那一句话:“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与其说这是一场数学与法律的PK,还不如说,美国的法官让数学与法律融合在了一起。
注: 文中“0.2秒的反应时间”数学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