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民主党派对提高文化生产力的代表性建议
早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就已经成为民主党派中央提案里的热词。各民主党派认为一方面用要避免“跃进式”和“指标化”的发展文化,另一方面也对文化立法和文化的科技创新、地方立法试点建言献策。
(一)加强文化立法
如民进中央提交的《关于加强文化立法,完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的提案》,就是针对根据领导兴趣好恶和文化理解力高下来决定文化发展的情况提出的。同时,民进中央建议,要充分研究党在文化领域的路线、方针、政策,把长期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通过立法程序转化为法律规范,制定一部国家层面统筹文化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法律。保障实现公民的文化权利包括文化参与权、文化消费权、文化创造权和文化成果保护权等。
台盟中央提交的《关于加强文化政策法制体系建设为文化繁荣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的建议》指出,地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发展主要依靠政策推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普遍滞后,一些地区文化领域的决策、执法和监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事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并相继制定出台了著作权法、广告法等文化方面的法律法规。但从总体来说,我国的文化政策法制保障体系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二)文化与科技创新融合
早在2009年7月,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继钢铁、汽车、纺织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后出台的又一重要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性产业。
致公党中央提交的《关于深入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提案》指出,全社会面临文化与科技融合意识不强,文化与科技融合制度缺乏顶层设计[1],融合机制不顺畅,融合体系尚未建立;文化与科技资源条块分割,行业壁垒比较严重;文化复合型人才匮乏;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扶持政策不够完善等问题。要提出立足于时代的高起点,实现文化产业从传统产业与高新科技结合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新兴产业转型。民革中央提交的《关于加快文化科技创新的提案》认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的融合程度,和高新技术发展应用水平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科技创新与文化发展的融合,具有高投入、高产出的特点,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引进社会资本的介入,引导商业银行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的信贷投放。台盟中央建议,积极鼓励地方在权限范围内开展立法试点工作,切实为文化体制改革、文化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为国家立法奠定基础。要尽快将那些处于缺失状态的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纳入人大和政府的立法计划。
(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文化之魂
民建上海市委认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坚强决心的集中宣示。五千年的文明沉淀了丰富的文化资源,当拥有文化资源的大国并不一定能够成为具有文化影响力的文化强国,当前我们需要的是思想的解放、价值的提炼和文化媒体的担当。民革上海市委认为,媒体作为传播的主要渠道,要增强影响力、加强舆论引导、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尤其是主流媒体,要有专人的按照社会道德要求,在讴歌正气、惩恶扬善方面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社会自发的公益善行,最值得宣传,也最需要主流媒体配合。
(四)固本培元,重视西方文化对我国社会的影响和渗透
九三学社上海市委会认为,我国在文化认同的基础上,也应注意对西方文化极其载体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剖析、辨别,在引进交流的同时,对于不适合中国的内容,也要疏堵结合,趋利避害,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五)注重非营利性文化这一“中间地带”
台盟上海市委会认为,在文化体制改革大方向明确的前提下,要避免简单采用非此即彼,非公益即商业的两分法。要关注那些融公益和商业行于一体的中间文化。对于这些文化,若为公益类就会造成管得太死缺乏活力;归到商业类,就会缺乏竞争力。借鉴国外经验,还存在着中间状态——非营利性文化,即公益性和商业性于一体的文化,其采用的是市场经营与政府投入、社会资助相结合的模式。如,戏剧表演行业。
“文化湘军”的湖南省,截至2012年5月31日,湖南90个国有文艺院团、128家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和第一批23家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广电局台分设、全省“一张网”整合等改革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
四、 民主党派在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途径和方法
(一)各民主党派立足自身特点将提高文化生产力做专做精
各民主党派从成立之初,便具有自身的宗旨和特点,为此所吸收的党员(成员)也各不相同。如民革以与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民盟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民建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民进主要由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农工党主要由医药卫生界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致公党主要由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组成;九三学社主要由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台盟由台湾省人士组成。
如以“侨”、“海”为特色的中国致公党,通过“文化艺术”为交流载体,可以促进侨海报国、海外联谊、引凤工程等多方面实际工作。如九三学社,借助自身优势利用先进科技成果改造文化,同时又将文化反作用于现代科技,使科技通过文化渗透产生出积极长远的社会效应。如民建,通过关注民营企业家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得现状及作用,促进企业及企业家承载更多的文化和更多的创新力量,推动新兴产业和文化的融合,推动产业升级转型加速。如民进中的教育、文化及出版工作者可提出大量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并以实际行动弘扬中国优秀文化,吸收和融合外来文化的精华等等。
(二)各民主党派提供平台发挥党员专业特色优势
民主党派汇聚了科技、教育、文化、新闻、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等众多界别的专家学者,在传播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为此,各民主党派应依据自身条件,将自身的文化品牌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人精我特”。培养一批在文化领域有影响的民主党派人才,为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文化精品;引导民主党派成员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践行“诚信重德、以义为先”的理念,积极参与文化建设,推动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发挥民主党派所独有的海外资源优势,不断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和海外文化团体、民间机构的交流合作,打造海内外同胞同根文化,不断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亲和力、感召力。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文化创作繁荣、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培养造就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等重大课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为党和政府提供高水平的决策参考。
(三)通过提高政治觉悟形成为文化生产力服务的格局
资深出版人、商务印书馆总经理于殿利说到:“文化中最重要的是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必须大力加强。”要通过深入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广大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觉悟,提升思想境界。采取学术研究、社会宣传等方式,主动与中国共产党共同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活动;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深入挖掘和宣传时代精神,真正形成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思潮的局面;发挥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政治优势,紧紧围绕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护优秀文化传统等重大问题,深入实际调研、集中攻关,积极为文化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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