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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现实状况
(一)内部监督意识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民主党派所拥有的权力有限,没有监督的必要;二是对监督环境缺乏信心,认为民主党派开展内部监督条件不够成熟,既不愿自身监督,也不愿外部监督;三是认为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尚无经验借鉴、缺乏理论研究支撑等。
(二)内部监督具体操作困难。尽管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内容在各民主党派章程中有相关规定,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实行兼职领导体制,成员分布分散,不利于监督,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缺乏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相应的保障措施还不到位等实际原因,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内部监督渠道不畅。一是很多民主党派成员对本党派的重大决策缺乏了解和参与,存在想监督无法监督的状况;二是缺乏处理相关问题的有效机制,程序不够规范合理,容易导致成员所反馈的事情被简单处理,甚至有些最终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了了之;三是对成员的监督方式主要以思想教育为主,无法形成有约束效力的监督手段。
(四)内部监督制度建设滞后。民主党派从中央到省、市、自治区地方组织都缺乏一个与中共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性质和职能相当的机构。目前民主党派虽然建立起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督委员会,但是市级地方组织的监督机构的仍处于空白状态。同样,各民主党派各自的内部监督条例的通过,仅仅是内部监督机制建设的一个开端,省、市级实施内部监督条例细则的制订和实施仍需时日,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三、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参政党的内部监督与执政党的党内监督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要求,可以借鉴执政党党内监督工作的一些通用原则与方式,但是也要根据参政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特点确定适合自身内部监督的原则与方式。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章为准绳,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教育与监督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体现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政治联盟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