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统战论文

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独特作用及实现路径(下)

  • 2013-12-02    

内容导航:
  

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独特作用及实现路径

三、民主党派实现协商民主的途径

在我国,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实施政治参与主要有两个平台,一个是统一战线组织,一个是人民政协。政治参与的内容集中地表现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上,这三大职能,囊括了决策协商、权力监督、献计献策、民意疏通、诉求表达等各个方面,就政治参与而言,范围广泛、内容全面、形式多样,具有充分的民主性。因此,对人民政协来说,充分发挥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主要职能的作用,是推进协商民主的职责规定;对民主党派来说,认真行使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政治参与的权力,是落实协商民主的任务要求。

民主党派在我国的协商民主中有四种基本实现途径,分别体现在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合作共事中。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种形式。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实行协商民主最主要的制度主体和载体。政治协商的内容,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就国家大政方针、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等,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协商;体现在参政议政中,主要是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积极发挥作用;体现在民主监督中,主要是民主党派成员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体现在合作共事中,主要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成员在国家权力机关、政府、政协以及各种社团组织、社会基层单位和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合作共事。

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它对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党的民主执政能力;对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对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党的十八大对协商民主提出了新理念、新思想,也是对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提出了新要求。为此,我们应坚定信心,加大力度,进一步促进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更趋完善的发展。(胡燕玲)

    打印 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660369
    版权所有:(C)201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