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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治理柳州大气污染,提高我市空气质量

  • 2008-03-31    农工党柳州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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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治理柳州大气污染,提高我市空气质量

农工党柳州市委会

 

柳州市的城市污染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200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同时,报告中强调了“加强环境治理,与民碧水蓝天”工程。这就是民意的体现,特别是“实行重大污染源公示制度,加强对环境治理的社会监督”,将给柳州环境治理带来极大的促进作用。

 

一、我市空气质量状况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把治理大气污染、提高我市空气质量摆在重要位置上,通过实施一系列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大气污染和酸雨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空气质量已接近国家二级标准,酸雨频率已下降到15%,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好转。

“十五”期间,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与“九五”期末比较,日平均值和各项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好转。2004年市区空气质量日报优良天数为289天,优良率为78.9%。其中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分别为0.104mg/m30.101mg/m3,因燃煤供应紧张造成一些用煤大户无法保证达到市政府用煤管理要求的燃煤含硫量,使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大气二氧化硫浓度出现反弹,分别超过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0.73倍和0.01倍;二氧化氮年日均值为0.037mg/m3,其浓度满足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降水PH年均值达4.94,酸雨频率达47.3%。

2004年全市(含六县)废气污染物的排放,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88万吨,比上年上升26.52%;烟尘排放量4.35万吨,比上年下降18.69%。工业粉尘排放量3.35万吨,比上年下降28.27%。

“十五”期间,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市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取得较大的进展,2000~2004年,全市环保投入资金逐年增加累计共27.43亿元,达历史最高水平。污染防治能力与环境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至2004年底,我市有废气治理设施531套,总处理能力达2944万标立方米/小时。

环境监测能力加强。市区内有环境监测站1个;柳江、柳城、鹿寨三县也分别设有环境监测站,空气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今年110月份,共受理1000多个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挥了市民、社会的监督作用。

我市柳钢、柳化、柳州电厂三家重点防治企业至2004年止,共投入资金4.2亿多元用于废气的治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粉尘等各种污染物排放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削减,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柳州是广西的工业重镇,一直以来,大气污染情况比较严重,当前我市的空气质量状况与国家、人民群众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大气污染问题仍然突出

2004年以来,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电供应紧张,导致2004年城市空气质量出现反弹,尤其二氧化硫反弹超标问题突出,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均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近5年来,二氧化硫仍然是我市大气中主要的污染物,其年日均浓度在0.0818mg/m3,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73%,年日均浓度呈上升趋势,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形势较严峻。

2.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

我市冶金、化工、火电企业较多,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含硫以及烟尘较高燃料,加之有企业漏排、偷排、超排和设施故障导致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有毒有害化学品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处置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今年已有3起。

3.环境监管能力不足

全市环境监管能力不足,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环境监测、环境执法取证、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反应等手段不能达到依法行政的要求。

4.环境保护人员编制不足

全市环境保护人员编制不足,制约了环境保护建设的发展。目前市环保一级局有在编人员仅21人,城区、县二级环保部门仅8人以下编制,特别是按上级要求,大的排污企业搞“在线监测”,24小时跟踪,更突显第一线环保人员人力紧张。

5.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滞后

在当今依法行政管理的前提下,环境保护的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制与现实的执法相矛盾,一旦发现企业违规排放超标污染物,受当时取证难的因素,是难以处罚排污企业的。

三、   治理大气污染、提高空气质量的建议和措施

柳州市是全国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之一。为了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实现我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目标,建议采取以下有效的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措施。

1.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年内完成柳化锅炉烟气除尘改造和柳州电厂脱硫技改、严格控制柳钢排硫总量,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燃煤计划,加强控制建筑扬尘。

2.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建立环境保护监管新机制,建立科学决策程序和决策方式;在重大决策过程中,把咨询论证、综合决策规范化、制度化。

3.健全环保法规及标准体系,加大大气监管力度

完善有关大气监测、监察、许可证发放与管理、污染物总量控制、公众参与制度等法规,重点解决执法和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4.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壮大环保产业

定期开展全市污染源的全面调查,核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性调查,为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重大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技术开发和应用。

5.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与政策

逐步增加环保投入、确保环保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左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环保资金投入机制。理顺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环保权益。进一步开放环保市场。

6.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加强新闻媒体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导向和舆论监督,努力提高市民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建立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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