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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额度的建议

  • 201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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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额度的建议

罗贵强

无论是贷款还是提取还贷,公积金对普通市民的住房消费支持力度之大毋庸置疑。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目前较高的房价水平下,广大工薪阶层普遍认为: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限制,削弱了公积金制度低利率融资的政策效应,对改善普通干部职工住房需求效应逐渐减弱。

2009年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当年末柳州市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约为3900/㎡。2010年为了紧跟国家调控房地产步伐,柳州市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30万元,调低了10万元,当年末柳州市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约为4800/㎡。截至目前柳州市相关政策没有调整过(南宁现已提高到50万元)。然而,房地产经过四年发展,2012年末柳州市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约为5900/㎡,比2009年末的3900/㎡提高了约2000/㎡,增长51%。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资料显示,2009-2012年,个人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呈显著下降趋势。

为了让更多普通干部职工圆住房梦,减轻购房负担,建议适当提高贷款额度,特备是对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家庭予以鼓励和支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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