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过期药品管理机制的建议
随着人民群众健康观念的提高,家庭中储备的药品品种与数量不断增多,有调查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但家庭药品中30%-40%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有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过期药品的习惯,更有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的经历。过期药品的认知和处理给市民带来极大的困惑,过期药品的流向仍是“老大难”问题。
据专家介绍,“过期药品的危害是非常大的。”,过期药品已被归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重要环境污染源之一。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药品变质过程十分迅速,有效成分下降,并出现发霉现象。如果是西药的话,化学结构还可能发生变化,分解成其他产物,而这些分解的产物对身体会产生不良反应,患者服用这样的药品,不仅没有治疗效果,还会造成意外的伤害,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可能成为过敏源。过期药品如果处理不当,还会给环境造成不小的危害,一旦大量过期药品扔到生活垃圾站里并随土填埋,会对土壤以及水源造成巨大危害。过期药品一旦流入“黑市”,药贩子转卖给农村偏远地区病人,给患者带来难以预计的后果。
如何处理好市民手中的过期药品,对于保障市民身体健康,节约社会资源,防止过期药物流入流动药贩手中具有一定的意义。
建议:
一、加大宣传普及过期药品相关知识力度。监管部门要从提高入手,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过期药品相关知识,使老百姓清楚认识到过期药品的危害性,树立必须回收的观念。
二、建立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机制,规范回收行为,将过期药品的回收纳入规范。
1.确立回收监管部门,明确政府、企业、个人在这类垃圾回收过程中的责任。
2.规定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设立过期药品定点回收点。
3.建立回收流程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对过期药品进行专业处理或改良再利用。
4.相关部门应当建立过期药品有偿回收奖励制度,推行“有赏回收”、“以旧换新”,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各种奖励形式促进过期药品回收,令过期药品回收常态化、长期化。(农工党柳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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