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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医院护工陪护服务制定统一收费标准的建议

  • 2010-10-27  农工党柳州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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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医院护工陪护服务制定统一收费标准的建议

 

案由:

住院病人的生活护理,现在已经越来越多的由护工来承担。随着医院将生活护理工作外包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由于每个公司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一致,常常出现提供服务一方与患者(或患者家属)一方对服务内容、级别、收费依据等理解上存在分歧而发生争执,甚至拒绝交费的现象时有发生,以致影响到医患和谐。因此,这种情况应当加以改变。

 

办法:

   1.建议物价部门对医院临床生活护理制定等级标准,并对每个级别所包含的服务内容作明确规定。

2.将生活护理的级别相对应的收费标准均加以明确,制定详细的收费规范,以便遵照执行。

3.对服务公司的收费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以督促其规范收费,避免纠纷发生。

4.制定服务公司(提供临床生活护理)的市场准入条件和标准,确保患者能够获得高质量的生活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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