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建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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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建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信誉档案的建议
内容:目前,关于房开与业主合同履约纠纷比比皆是,包括房开公司对合同约定中最基本的约定如:代办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房屋质量以及交付后使用等质量问题。甚至,房开直截改变原设计功能,将已出租给业主的公共设施,变性或出租给他人做营利性经营的情况,较为普遍。不少业主在购买了房子几年内拿不到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还有房屋质量等问题找房开均被推诿。然而房开却能金蝉脱壳般的以注销(工商营业执照)般的玩蒸发,使得给社会带来了诸多的不安定,不和谐因素,使得社会上一定程度的购房业主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然而,像这些情况反映给建委、工商局等多家行政部门,却没有一家能来捍卫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故而使得部分不法投机房开商便如鱼得水般的玩弄伎俩损害社会广大一部分群众的基本利益。为此,政府维护良好经济秩序的职能应强化,监管的力度应加强,统筹监管的机制要形成。
特建议:
1. 为辖区内房地产开发商建立信誉档案,对社会各界反馈的信誉信息进行核查登录备案。
2. 将信誉档案定期提交给行业主管审核部门对其进行审核,对有不良信誉记录的给予警告及取消其经营资格,对法人代表及其从业人员有不良或极坏信誉记录者在一定时期内不允许其再从事该类行业,取消其从事此行业资格。
3. 通过现有政府网开设公认监督平台,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布各企业信誉指标,通过这样一个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促使该类行业自觉健康的发展,真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杜绝各类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
提案者:刘恋、丘进、张秀娥、刘文光、宁家友、胡廷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