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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建议

  • 2011-06-03  崔惠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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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加强教师培训,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内在需求和愿望。目前在部分地市的高等院校已经初步建立了一些基础教育教师培训点,但仍然不能满足现有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而且主要集中在南宁和桂林。由于教师数量庞大,同时教学任务繁重,绝大多数不可能脱产集中培训,只能在本地边教学边学习培训。因此合理的布局和资源整合,时每一个市区都有一定数量和不同层次的教师培训点,既可以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又能够节约经费.为此我们就加强我区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建立教师培训基地,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建设

加强培训组织制度建设。建立教师培训工作协调机制,发挥教师培训机构专业优势,强化校长作为教师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组织保障体系。

加强培训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完善培训档案管理,规范登记内容,逐步实现全区性的培训学分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加强培训审查制度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教师培训的方案、过程、效果等进行审查,确保教师培训质量。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应获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加强培训评价制度建设。教育管理部门对县级教师培训的规划、目标、措施、成效等进行评价。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和落实年度校本研修计划,教师参加培训情况是校长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教师完成培训情况是教师个人年终考核、岗位聘用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培训机构建设

在高等院校建立培训基地。举办教师教育的高等院校和专业教师培训机构,作为中小学教师培训的主要基地,重点建设好一批区级示范性教师培训基地。高等院校尤其是师范院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中小学教师培训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教师培训工作的研究,探索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一体化的教师教育新模式。

建立教师教育培训实习基地。充分利用中小学的资源优势,发挥示范学校在全区中小学教师教育中的作用,建立一批中小学教师教育培训实习基地学校。

在有条件的地(市)先建立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教育管理部门应立足教育改革发展全局,深入调查研究,系统设计培训项目,在条件成熟的地率先建立中小学教师教育培训基地。

三、落实培训保障条件

加大培训经费投入,落实好关于教师培训经费的有关规定,设立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保证中小学教师的培训需要。

加强培训工作督导,加强对培训经费落实情况和培训机构建设情况的督导和检查。

加强培训资源建设,制定示范性培训课程方案和标准,加快培训课程资源建设。

加强培训工作研究,设立专项课题,加强对教师培训的内容、模式、方法和管理改革等问题的理论研究,发挥科研成果在培训实践中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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