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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市建设一家上规模养老院的提案

  • 2007-12-01    民进柳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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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阶段,它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新形势下我们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为此国务院早在2000年就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2005年,民政部又下发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民发[2005]107号),明确对新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土地、用水、用电、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自治区也制定了相关的扶持政策,2007年还在国家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对所建成开业的民办养老机构按床位数,在资金上给予相应的扶持。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根据市民政部门提供的数据,我市市区2007年底60岁以上的人口约13万人,占市区总人口的12.3%;而且60岁以上老年人口目前正以每年2% 的速度递增。而我市的养老机构现只有22家,床位约3000张,其中公办养老院仅1家,其余均为民办,这些养老机构基本都是规模不大、在中底档次水平上,其中所有的民办养老机构都是以租赁或承包的经营的方式运行,其经营的稳定性以及近期和长远发展都受到严重的制约。根据目前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的现状,我市现有的养老机构以及其运行模式已远远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为此,我们建议:

1、             用足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在我市建设一家上规模养老院,满足高收入层次老人的养老需求。使老人能享受到最优的服务。

2、             建议市政府将这一养老院建设列入我市的社会发展规划,把它当作一项民心工程,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持政策的同时,在土地、规划、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给予重点扶持。

3   这一建设的投资可以采取多渠道筹集,也可在我市现有的养老机构中选择形成一定规模和水平者,通过政府扶持,让其继续投资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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