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品牌农业发展的若干建议
“十二五”时期是柳州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七大提出新的发展要求的五年,也是加快推进柳州市建设,实现进位争先、提速增量、跨越发展,缩小与先进地区差距的关键五年。正视农业“短腿”,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创新农业发展模式,促进资源优势向质量优势和效益优势的农业品牌转变,推进柳州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是实现柳州“十二五”时期小康目标的有力支撑。因此柳州要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支持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扶持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中央对广西发展品牌农业的总体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柳州农产品质量水平和竞争力为核心,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以特色产业基地为基础,发挥特色产业优势,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积极打造农业品牌,以品牌促规模、以品牌拓市场,促进柳州农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发展西部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支撑。
(一)参照成都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全面考虑柳州农业经济发展的构架及定位,我们建议品牌农业建设应该政企分开。建议成立专业的经济实体以全面推动品牌农业建设。
1.按照“良种优质化、基地产业化、加工规模化、示范样板化”的要求,将地方资源进行有效优化配置,做大做强特色产业群。如有针对性地培育农产品生产基地,充分利用优势,稳定原有特色农产品的原有生产,进而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制定实施品牌发展规划,开发品牌产品,协调解决农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大基地、做强龙头、做优品牌”。
2.引进外资和民营企业等资本发展特色农产品的加工企业,创建更多的生产模式。如“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把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等构成一个完整的链条,形成农工商有机的产业链,推动产销一体化,建立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链。
3.建议集中力量办好1-2个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科技示范园是一项高投入、高产出的项目。建议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办好代表本地区行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高、产业优势明显的专业性单项示范园。如沙塘片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太阳村镇现代养殖科技示范园等。对于园区建设资金缺乏问题,可采取国家投入与科研单位集资、个人入股的方法解决资金问题,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偿还”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投资补偿机制,建成股份制科技园。提高农业科技示范园的科技含量。农业科技示范园要走农业园区科技化、园区管理企业化的道路。运用现代公司的管理制度来管理园区、努力构建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以此带动当地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兴农措施的落实。真正发挥科技示范园的科学管理、科技示范的幅射作用,为柳州农产品参与竞争,走向国际市场发挥应有的作用。
4.争取实行农业用地与工业用地同等的信贷抵押政策;比照中小企业给予规模涉农企业同等信贷优惠政策;适当放宽西部农村担保抵押条件,增加贷款额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投融资机制,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工商资本参与农业经济开发。积极争取金融部门逐年增加对农业的贷款支持。
5.扶持龙头企业,培育品牌主体。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行业协会、种养大户是打造农业品牌的主体,培育品牌必须抓住主体中的“龙头”。大力支持具有知名品牌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着力扩大品牌农产品的生产规模,依托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信息、市场和经营管理优势,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向龙头企业倾斜,鼓励开展以品牌为纽带的资产重组,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方式进一步做强做大,加快有条件的企业上市步伐,进入资本市场融资,解决资金来源。
6.支持农产品注册商标,加强品牌保护。增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纪人、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依法保护品牌和知识产权。加强与地区间的合作、协调,积极探索建立品牌互认、互保的联动机制和网络体系。积极与工商联手,坚持创牌与保牌并举,鼓励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商标、名牌保护自律制度,逐步形成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保护和司法维权保护三位一体、相互结合的保护体系。加强与工商部门协作,推进农产品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国际注册,实现国际知识产权保护。
(二)实施品牌农业战略,必须用现代工业手段改造和装备农业。具体分析,就是要在农业的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中,全过程应用工业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提高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提高品牌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和社会化程度。
1.从经营方式而言,要打破小农式的经营模式,实行企业化管理。建议科学选址,筹建类似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的专业农贸批发市场,使之成为西南最大的蔬菜交易中心,信息交流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
2.从经济效益而言,建议充分运用市场规律及国家扶持政策,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产业化水平。产业化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应紧紧围绕农业、林业及水产畜牧业的主导产业,实施农业产业化。要把扩大农业产业规模作为重要内容,加快推动现代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技术含量高的农产品产业集群。
3.从产业结构分析,要从根本上改变农业与其他产业长期分割的状态,实现农业与第二、第三产业的协作与互动,促进农村与城镇的共同繁荣与发展。建议整合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按照特色化、区域化、产业化、市场化的发展思路,以发展林下养鸡、种植中草药材、菌类为重点,辅以养羊、养猪,并因地制宜地培育林禽、林畜、林药、林菌等种养业示范点,以点带面,形成规模,带动休闲观光农业快速铺开。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空间,提升林地利用率、产出率和复种指数,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农、林、牧、畜、副各业共同发展。近年来,虽然各县区都已经建设了相当规模、有一定影响的观光农业点、区,但还应统筹规划,严格评估,科学论证,设立标准,充分发挥和利用现有休闲观光农业资源、田园生态资源、农村人文资源,把农业建设、科学管理、农艺展示、特色产品、农场(农村)空间出让等与旅游观光融为一体,让旅游者体验农耕、休憩健身、回归自然、休生养性,使农业的“三生”功能得到最大发挥,实现养生、休闲、效益共赢的目标。建议相关的行政部门制定休闲农业的管理办法,推进柳南区“金太阳”与六县的现代生态农业旅游开发,并配套相应的政策,鼓励农民举办各种类型的休闲观光农业,从技术、经费、宣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营造社会广泛认知认同的大环境,极力拓展农业的多功能性,从而提升农业的效益。
(三)必须以科技进步为品牌农业发展的基本动力,增加农业科技开发和推广投入。品牌农业发展要以技术进步为先导,要求技术进步贯穿于初级生产、加工、储备、运销等各个环节。没有农业技术进步,农业品牌战略无法达到预期目标,更无法带动农民致富。建议农业科技经费的投入要与柳州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六县四城区要根据当地农业特点,进行相应的技术开发、引进和推广工作,改变低投入低产出的现状,提高农业投入产出率。通过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农户,最后形成具有经济效益的聚集规模。首先要不断提高品牌农产品科技含量。以农业企业为依托,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积极主动对接农业高新科技项目成果,建立集科研、推广、应用为一体的科技服务体系。其次要开发高科技含量新产品,培育名特优新品种,引进精深加工新技术,保持品牌农产品的名优品质和市场活力。运用品种改良、田间管理、产期调整、收获后处理及设施栽培等科技,开发具有本土性的农特产品、水产品及畜产品;开发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研发冷冻、冷藏及各种农产品加工技术,从而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其附加价值,并可缓解农产品失衡的压力。
(四)加大对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力度,同时加大农业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农民兴办的合作经济组织,是非盈利性组织,在申请有前期有专项资金的扶持,但后续的管理却乏力。农产品一旦向品牌化发展,其与市场的联系就会日趋紧密,对产前、产中、产后各方面的要求就越来越高。建议设立农业合作组织发展基金,各级政府每年在编制财政预算时,都要有一定的预算资金作为经济合作组织的组织建设和工作运行的基本资金来源,以保障合作经济组织持续发展,为农产品品牌化发展提供支撑。同时将品牌农业宣传列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内对外宣传的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品牌农业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宣传各地品牌农业建设的重大举措、典型经验和做法。柳州品牌农产品的宣传与过去相比是有了很大的起色,但与农产品品牌化发展的实际需要还相去甚远。积极主动通过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和各级媒体推介品牌、宣传品牌,形成政府重视、企业主动、消费者认知、多方合力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良好氛围。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品牌的宣传策划,促进品牌农业输出,扩大名牌农产品知名度。增强市场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品牌农产品专销柜、放心店和专业市场建设,不断提高品牌农业的辐射范围。此外,还要合理增加投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对适合规模发展农业生产基地的边远山区增加公路、通讯等硬件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确保农产品不出现“养在深闺无人识”的遗憾。
(五)强化农业品牌创建的责任落实机制,提高品牌农业指导服务水平。以扶持鼓励品牌农业发展为目标,协调品牌农业主管部门主动加强与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工商局、税务局、技监局等部门的沟通与协商,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尽快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的良性互动格局,共同推进品牌农业建设。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对品牌农业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强化农业品牌相关协会和中介机构建设,为农业企业和区域提供品牌推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信息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服务、融资担保、资产评估、会计审计、产权交易、法律服务、打假维权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为品牌农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品牌战略的核心问题是品牌资产的培育、获取和增值。如果不能有效的解决品牌资产的培育、获取和增值问题,什么品牌战略类型的选择,品牌战略规划都是没意义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商、质监、食品、卫生防疫等,对创立的品牌农产品要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做好农产品品牌商标、商号、标识、域名的注册登记、监督管理和依法保护工作,防止恶意抢注商标和域名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品牌农业产品商标、标识的违法活动,实行打假与扶优相结合,保证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
(六)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发展农业的经济意识。要突破就农业论农业的局限性。拓宽农业的发展领域,向产前和产后延伸,促进农产品加工增值转化,是加快品牌农业建设的有效途径。要通过发展产业化经营,把现代工业、商业、运输业、金融业、保险业同农业的种植业、养殖业紧密结合起来。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企业共同体,使农业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化、专业化和一体化。把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融为一体,并形成一套从生产初级产品到最终产品的销售管理体制和公平合理的利润分配制度,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有效地开拓市场空间,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七、结语
实践证明,品牌农业是农村经济转型发展的助推器,共同富裕的粘和剂。从理论研究和柳州现实的情况出发,我们认为只有走品牌化发展之路,才能突破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形成一个强大合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才能全面建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1]白光,《中国要走农业品牌化之路》,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2]《农副产品呼唤强势品牌》,新华网,2006,(6);
[3]张永刚等,《柳州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思考》,广西人民出版社,2008;
[4]《柳州市农业(种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草案);
[5]《柳州市水产畜牧业“十一五”工作总结及“十二五”工作思路》(草案);
[6]《柳州市“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送审稿);
[7] 刘斌等,《中国三农问题报告》,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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