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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助推精准扶贫更“精准”的建议

  • 2016-12-31    范盛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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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目前,精准扶贫已经到了攻坚拔寨的艰苦阶段,而有的地方却出现精准扶贫不够精准的问题。民革柳州市委在分析目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同时,对如何用智慧“精准”找到强大“造血”源也提出了相对的对策建议。

 

“投钱”容易,“扶贫”难,“精准扶贫”难上加难。俗话说“家大业大,也怕坐吃三空。”何况对贫困地区来说,家不大,业也待兴,如果“投钱”只是“输血”,没有“造血”功能,最终也只是“原地踏步走”。因而精准扶贫必须要用智慧“精准”找到强大的“造血”源将其培养壮大,才能让贫困地区改变现状,迎来“春天”,达到共同富裕。

一、目前精准扶贫工作存在以下不够精准的问题

(一)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我市有集“边、山、少、穷”四位一体的石漠化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贫困县,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生存环境差、居住分散、社会发育程度低的山区、半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个别地区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切块下达贫困人口控制数,引起基层在贫困人口识别过程中产生导向性偏差,县区及乡镇村为多争取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以控制数填报贫困人口,非贫困户进入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系统。同时,贫困人口数据识别涉及千家万户,手工录入,工作量大,贫困人口识别工作量大,加上各地贫困条件有差异,导致贫困数据库不够精准。

(二)扶贫项目实施不够精准。相关部门单位重视扶贫项目争取,轻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结余数额较大,资金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益。调研中发现,2015年我市扶贫资金共结余6400余万元。其中两个国贫县结余数额较大,融水县结合数额为2260万元,三江县结余数额为2158万元,融安县结余数额为1299万元,柳城县结余数额为395万元,鹿寨县结余数额为181万元,柳江县结余数额为130万元。

(三)扶贫资金使用不够精准。一些县区、乡镇领导及扶贫工作人员,未能及时转变思想观念,仍存在惯性思维,出现打“擦边球”的现象,将扶贫资金投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招商引资企业。

(四)统筹财政资金用于扶贫工作进展较慢。一是主管部门之间协调不力,出台的政策文件存在矛盾。二是个别主管部门出台的整合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文件负面清单规定失当。三是县区主管部门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以未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本系统可用于整合资金类别及担忧上级部门扣减以后年度资金计划额度为由,对整合本部门本单位的财政资金用于精准扶贫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精准扶贫的资金需求配合不力。

二、用智慧“精准”找到强大“造血”源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管用的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识别、信息联网和动态管理机制。建议统筹利用如户籍数据、医保数据、农机、房产、工商、财政供养、车辆登记、养老保险缴费、农村居民收入等各部门数据资源,补充完善贫困人口大数据平台,对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人口实行关联动态监测,及时标识已脱贫人口,剔除不符合贫困条件人口,更新新增及返贫的贫困人口数据,对扶贫人口实行动态监管。在建立大数据的同时,设立扶贫项目子库,对扶贫项目工程进度、实施效果情况及时更新,对项目实施效果实时监测。建立健全专项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的机制;建立健全针对已识别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工作落实机制。

二、强化精准扶贫监督工作。建议充分利用民主监督的平台,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职能,邀请民主党派对接相应县区监督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检察、信访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作用,从不同层面对精准扶贫实行全覆盖式的精准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强化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扶贫政策“不走样”、扶贫资金“不错位”,为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立体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力资源和智库作用,对尽快找到“造血”源等关键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党内党外齐头并进,形成一致脱贫攻坚的合力,集中火力尽早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

三、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找准“贫根”,号准“脉络”,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壮实“软肋”、补齐“短板”,对不同的贫困户,从“大水漫灌”改为“精确滴灌”,在帮扶措施上要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因势利导,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改变过去扶贫资金使用过程对象不精准的各种跑冒滴漏现象,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要因村因户制定脱贫帮扶措施,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的重要抓手,大力实施就业扶贫、教育扶贫、项目扶贫、搬迁扶贫,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要分析贫困地区的比较优势,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制定相应脱贫计划、实施相应的扶贫项目。建议根据精准扶贫政策规定要求,清理资金管理文件,取消各种与统筹资金用于精准扶贫政策相违背的文件规定;清理各部门各系统存量资金,将闲置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精准扶贫;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规定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精准扶贫统筹资金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同时,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根据优势来定位,把握机遇,联通“新丝路”,聚焦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化,进一步挖掘生态旅游的潜力,精准发力,帮助农民早日脱贫。

四、建立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建议推动自治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制订《广西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明确规定扶贫对象、扶贫措施、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精准扶贫工作;建立贫困退出机制,对于扶贫资金,包括财政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实行三级公示公告制度。任何单位、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冒领和贪污农村扶贫资金的,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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