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经济,是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空间,提升林地利用率、产出率和复种指数,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农、林、牧、畜、副各业共同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的生态农业模式。发展林下经济,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好路子。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十一五”末,柳州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面积达1.67万公顷,林下产品产量为19276吨,木本药材年产量10672吨,全市林下经济产品年产值为2.14亿元。发展“林下经济”应该是“十二五”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因此我们建议多举措发展“林下经济”:
1.整合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按照特色化、区域化、产业化、市场化的发展思路,以发展林下养鸡、种植中草药材、菌类为重点,辅以养羊、养猪,并因地制宜地培育林禽、林畜、林药、林菌等种养业示范点,以点带面,形成规模,带动休闲观光农业快速铺开。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空间,提升林地利用率、产出率和复种指数,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农、林、牧、畜、副各业共同发展。
2.近年来,虽然各县区都已经建设了相当规模、有一定影响的观光农业点、区,但还应统筹规划,严格评估,科学论证,设立标准,充分发挥和利用现有休闲观光农业资源、田园生态资源、农村人文资源,把农业建设、科学管理、农艺展示、特色产品、农场(农村)空间出让等与旅游观光融为一体,让旅游者体验农耕、休憩健身、回归自然、休生养性,使农业的“三生”功能得到最大发挥,实现养生、休闲、效益共赢的目标。
3.建议相关的行政部门制定休闲农业的管理办法,推进城郊与县乡的现代生态农业旅游开发,并配套相应的政策,鼓励农民举办各种类型的休闲观光农业,从技术、经费、宣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营造社会广泛认知认同的大环境,极力拓展农业的多功能性,从而提升农业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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