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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地方推广低碳建筑的建议

  • 201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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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排放量猛增,会导致全球气候变暖,对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严重威胁。实际上,城市里碳排放,交通汽车只占30%,建筑维持功能占60%左右。

据统计,我国目前已有建筑面积400亿平米,每年新建20亿平米,到2020年将达到700亿平米。统计数据显示,国内采用传统材料每建成1平方米的房屋,约释放出08吨碳。在房地产的开发过程中建筑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等方面的能源碳排放量也很大。因而,我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明确规定,到2010年,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设计标准,直辖市及有条件地区实施节能65%标准。

为打造“宜居柳州”,柳州在低碳建筑推广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201215月,全市(含柳东新区、市辖六县)通过施工图审查备案的建筑面积约198万平方米,全部执行建筑节能50%的标准。截至6月上旬,柳州在建建筑面积1400万平方米,竣工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同时,柳州获得广西建筑节能试点工程2个,率先在全区开展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试点工作。

而结合柳州率先监测PM2.5及申报国家森林城市的工作,柳州应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以强制实施建筑节能65%标准为契机,把当地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此,民革柳州市委会建议:

1.积极推广绿色低碳建筑的试行工作,根据本地的地理特点制定地方标准,建立以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各委、局部门设计、规划单位和建筑企业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积极推广建筑节能试点工程项目,部分相关指标应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将低碳建筑推广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政策,出台《柳州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管理规定》、《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管理规定》等规范文件。及时完成《可再生能源专项规划》修编工作,为能源的合理利用提供科学指导意见。

3.将推广低碳技术与建筑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中。在土地、税收、产业等政策方面给予倾斜。构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绿色建筑,以减碳指标来进行金融和土地等资源配置,设置不同的税费征收标准,改变以单纯的“价高者得”的土地出让办法,引导房地产企业重视项目的品质,主动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绿色建筑,把建设生态、低碳型城市纳入当地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推行能效认证、绿色环评和供热分户计量,以强制实施建筑节能65%标准为契机,把当地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4.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一方面可以提高建筑质量和居住舒适度,鼓励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另一方面还可以将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变废为宝”,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5.对既有建筑,应开展节能改造工作。改造内容可包括加强遮阳、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条件和太阳能、照明改用节能灯管、减小门窗玻璃面积或改用中空玻璃等新型玻璃、限温启用空调等。同时,还应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工作激励和处罚机制。凡达不到有关节能设计标准的,一律定为不合格工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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