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精准脱贫工作的建议

  •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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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面实行精准扶贫工作以来,我市的精准脱贫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已有许多贫困人口受惠,许多贫困地区的生活环境获得明显改善。目前精准脱贫工作在我市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但仍然存在贫困对象情况各异,精准识别比较难,

贫困户脱贫积极性不高,存在“等靠要”思想贫困户脱贫致富的能力不足,造血机制建设有待加强突出的问题。

    为了我市今后更好的开展精准脱贫工作,因此建议:

一、强化思想脱贫和智力脱贫

1.思想脱贫,要做好贫困群众的思想教育和引导。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扶贫工作队员在扶贫送温暖的同时,更要从思想上、精神上进行帮扶,加强“脱贫”思想教育,鼓励贫困群众树立“勤劳致富”等积极思想,摈弃“等靠要”等消极绝望思想。

2.智力脱贫,要加大对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能力教育。精准扶贫关键在于“授人以渔”。要提升贫困劳动力实用生产技能。向农民传授科技知识,帮助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让贫困户掌握技术与知识,能实现自主脱贫。

二、继续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要按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要求,建立逐年财政专项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综合运用多种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以确保脱贫工作顺利开展。

2.统筹各类资源集中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发展奠定基础,要优先解决贫困地区道路不畅通问题,确保20户以上自然屯“屯屯通公路”并实现硬化道路全覆盖

3.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的管理与维护。要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或采用聘用制等方式,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检查和管理,坚决防止只建不管的情况发生,真正帮助群众解决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通信难等问题。

三、统筹财政资金的使用实效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脱贫工作力度。要多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和政策倾斜,市、县要加大本级财政投入预算,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

2.加大资金整合统筹力度。要以县级为平台,放权由县级统筹安排各脱贫项目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确保有限的扶贫资源集中用于到村到户精准实施脱贫项目。

3.引导做好金融脱贫工作。要归集好财政资金设立脱贫基金,为贫困户贷款做好担保或贴息,同时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支持脱贫龙头企业。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扶持力度。

4.要加强财政脱贫专项资金的监管。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脱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出现扶贫中的腐败问题。

四、集聚社会力量抓好脱贫工作

1.充分发挥扶贫工作队员及“一对一”帮扶联系人的纽带作用。要继续加强“三支队伍”等扶贫人员的管理,并为其反映的在工作上、生活上的困难提供帮助与便利,使之不仅人到,心也到。要责令相关部门汇总扶贫资料,编制《扶贫工作指南》,并发放给帮扶联系人,使之对帮扶政策心中有数,对帮扶手段了如指掌。

2.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群团组织在精准脱贫中的作用。通过其与企业家的联系,进一步动员民营企业到贫困村参与脱贫攻坚,继续推进“村企共建”、“百企扶百村”活动,并落实好企业捐赠享受税前抵扣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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